北京房山通报涉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王丹凤 摄
为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11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过深入分析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对用人单位进行警示和提示。
近年来,众多企业或调整经营策略、减少用工成本,或因经营困难,纷纷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各种不愉快”随之衍生。据统计,2019年1月至10月,房山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8件,其中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案件304件,占总数的84.9%。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成为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最主要的原因。
经调查研究发现,该类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案件均为诉求复合型案件,诉讼请求多样化;二、涉案用人单位多为小微企业,多集中于安保公司、零售导购、快递、美容美发、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以及配件加工、货物运输、建筑劳务公司等小型企业;三、证据认定存在难点,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无法掌握考勤记录、工资表、劳动合同等证据,即使用人单位提供了这些证据,也可能存在更改、作伪的可能。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存在三类问题,需要格外注意:一是用人单位通常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劳动者,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除需证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之外,更不能忽略的是,要证明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签订逃避其法定义务的协议,此类约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责任;三是用人单位在整体外迁、转产甚至关停时,可以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支付经济补偿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多数用人单位忽略事先协商和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条件,从而导致最终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