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三联”促良治

——陕西各地人民法庭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2019-11-19 08:57: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娅 赵学玲
 

  网上办案、旅游巡回法庭、人民调解线上平台、多元解纷体系……一项又一项关于基层治理的新探索,得益于陕西各地人民法庭建立的“一网三联”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得力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陕西省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的良性循环和内生发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表示,人民法庭肩负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光荣使命。

  据统计,2019年1至9月,陕西各地人民法庭占全省基层法院的收案比例,比2017、2018年同期分别下降6.07%和4.12%。全省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

  强点扩面:

  实现人民法庭工作网全覆盖

  陕西各地人民法庭一方面注重“强点”,优化布局,把人民法庭发展成具备立案、调解、审理等完全功能的工作平台;另一方面结合“扩面”,在乡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官工作室、群众说事室、诉前调解室等前端工作点和在线法庭等互联网工作机制,使人民法庭由单一的工作点变成网络化的工作面,为多方联动促进基层治理搭建完备的工作平台。

  富县人民法院建立“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在全县246个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群众说事室,选配人民法庭联络法官定向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服务,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有效降低诉讼案件20%以上。这一做法得到推广,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目前已经覆盖全省21050个村组、社区。

  为方便群众,各基层法院设置了各具特色的巡回法庭。如华阴市人民法院,在旅游区域设置旅游巡回法庭,逢节假日开展巡回审判;洛川县设置“苹果法庭”,城固县人民法院设置“桔园法庭”,在当地果实采摘出售季节实行巡回审判,处理有关果园承包、果类销售中产生的纠纷,将法律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

  陕西省的在线审理和调解试点也取得新进展。2017年8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大河坎人民法庭开通全省首家在线法庭,并建立云上法庭、微法院、集约送达等先进数字办公系统,成功审理案件150件。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人民法庭建立人民调解线上平台及时化解纠纷,法官还可以通过微信指导人民调解在线化解纠纷。

  多措联治:

  提升基层依法自治能力

  “人民法庭应该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街联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陕西高院副院长王麟说。

  陕西高院鼓励各地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庄、无讼单位的“三无”社会治理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自治水平。旬阳县人民法院建立“三力联调”机制,融合行政、司法、乡贤三方力量诉前化解纠纷,2018年诉讼案件数量下降21.36%。

  子长市人民法院杨家园则人民法庭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基础上发展创新“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两说一联”机制,每月到村委开展法制宣传、答疑解惑、处置纠纷,2017年以来,杨家园则法庭通过调解撤诉的方式共结案454件,调撤率为90.08%;诉前化解纠纷556件,辖区内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达到47%。

  各地人民法庭还广泛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深入社区、村组、学校、企业和机关,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通过与司法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定期联系、重大案(事)件通报、司法建议回函等制度,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西安铁路法院推行重大敏感案件告知制度,就8类重点案件在立案前向政府发送《告知函》,推动诉讼外化解行政纠纷1313件,有效减少了行政案件诉讼增量。

  多力联调:

  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6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共设立特邀调解组织1371个,特邀调解员2382名,配备专职律师264名,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置调解工作室203个,立案前化解案件29222件。

  凤县人民法院推行“236”工作机制,成立县、乡两级纠纷化解中心,整合全县119家人民调解组织和22家产业协会调解组织,2018年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80件。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草堂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多元一体调解新路径,通过不同类型案件分阶段、多主体的参与调解,有效破解基层纠纷化解难题,实现约70%民商事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的良好效果。

  洛南县人民法院构建“133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了交通事故、医患、校园损害等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各级调解组织妥善化解纠纷6700余件。

  全省基层法院均已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人民法庭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以司法确认支持人民调解。咸阳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开通司法确认快捷通道,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司法确认案件603件。

  陪审联心:

  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保持人民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发挥人民群众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主体作用的有力保障。”陕西高院副院长曾宏伟介绍说。为此,陕西建立了向人民法庭工作倾斜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了人民法庭审理案件陪审员100%参审。目前,主要在人民法庭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达4384名,占全省人民陪审员总数的32%。

  全省法院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不仅覆盖社会各行业,而且农村人口占比逐年增大,由原来的30%,增加到目前的60%以上。陕西在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不超过30件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人民法庭当地交通实际,建立个案分片区随机抽取制度,即解决了地域广、交通不便的实际困难,又严格落实了个案随机抽取制度,有效防止驻庭陪审。

  陕西专门印制了符合人民陪审员特点的《十分钟学会陪审》的小手册,通过简明扼要、言简意赅的语言,让人民陪审员快速了解审判流程、陪审职责及有效陪审的切入口;设置庭前阅卷程序,庭审设置人民陪审员发问环节,法官陪审员双向测评表考核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有效运行。

  人民陪审员依靠自身丰富的生活经验,对社会民风民俗、乡规民约的充分了解,对朴素价值观、道德观的深刻理解,深度参与到诉讼调解中,既能与法官的专业知识形成优势互补,又能防止法官机械办案,从而达到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其结果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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