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被告人 最高刑期17年半 福清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2019-11-18 16:42: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金方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14项罪名一案。主犯张金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金方陆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张金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行贿、盗窃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对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一带卖淫非法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