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强制腾空9840平方米厂房

2019-11-18 15:38:17 |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柴米油盐酱醋茶,朱某似乎在这里为母亲安下了颐养天年的住所,和她一样住着的还有几户“邻居”,他们还在这里养起了鸡和鸭,他们自以为的“安居”生活,却是从“占着”这块本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开始的。

  “厂房空着,去住吧?”这一住,他们便不愿离开,直到上周五,他们的“美梦”都被“击碎”!

  11月15日,在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的一处占地9840平方米的厂房采取强制腾空行动。这次腾房行动有别于过去,需要腾退的是强占房屋的“案外人”。

  为确保本次腾房顺利进行,丽水中院和莲都法院开展了两级联动强制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并通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40余人、公证人员10余人、医务人员4人到现场协助执行。

  浙江丽水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共借款1340万元。后浙江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受让了案涉的全部债权及其项下的担保权益,到约定还款期限后,该机电公司一直未履行,于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至莲都法院。

  经审理判决,该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需归还借款本金1200万余元及利息,并以其所有的坐落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的某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对上述款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其他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义务。

  判决生效后,机电公司及其担保人未履行,浙江某资产管理公司遂向莲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莲都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执行费用,但被执行人未履行。

  后莲都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抵押担保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陈某以1824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这里空着,我们就住啊。”

  没想到在交付过程中,遇到了一群“不速之客”。执行干警发现厂房中有11个房间平日里门窗紧锁,里面堆满了生活用品,更是有3户定居人家。他们都是看到厂房空着,自发住进来的。于是,莲都法院依法送达强制搬出房屋公告。

  既未签订租赁合同又未缴纳租金,这些住户与该案无任何关系,却一直将厂房占有使用。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厂房与无关占用人员沟通,但他们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腾房,阻碍执行。

  同时,被执行人某机电制造公司也放任无关人员的占用行为,试图给执行制造障碍。面对此情况,莲都法院在丽水中院统一指挥下,决定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并在行动前预判制定执行预案。

  “腾房行动,现在出发!”

  当天上午8时30分,执行干警集合整队,有序出发。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分小组开展腾房行动。

  见到法院“动真格”了,多数住户一改往日不以为意的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

  “我妈住这里,你们让我怎么搬!”一名朱姓中年女子再三强调自己年迈的母亲住无所居,从房间里摆放的齐全生活用品可以看出,她显然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母亲的安顿之地。当执行干警问起她自己在市区的住所地时,她却眼神闪躲,怎么也不肯松口。眼看“邻居”们纷纷配合执行,她情绪越来越激动。

  “你必须配合执行!”劝说无效后,朱某被执行干警强制带离现场。执行干警告知其若不配合将受到处罚后,朱某开始不断表达愿意配合履行的意愿。

  “我配合,我配合!一定不会再让母亲搬回那里了,请你们相信我。”朱某又作出了承诺,但等待她的将是下一步处理。

  与此同时,其余“占”住厂房的无关人员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有些不甘但却如释重负。“这样住着,我们其实也不安心。”踏出屋子的时候他们又看了一眼自以为的“家”。

  公证人员对清点物品进行登记并搬离现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直到当天下午3时,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厂房顺利腾空,清空出来的物品暂存在法院指定地点,并现场通知此前无关“占”住人员前来领取。

  至此,这9000多平方米的工业园区厂房,终于从杂乱的“生活”恢复到“创业”的可能,从被唤醒的“沉睡企业”向无数“美丽可能”转变,并在等待新的主人入住……

  行动结束后,丽水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走访相关企业,并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辖区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形式预判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以法治方式高效服务,按下最优营商环境“快进键”,共同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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