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特别巨大!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受贿案开庭审理

2019-11-13 22:12:33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13日上午,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一案。黔南中院院长王亮海担任审判长承办本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自力利用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批准购酒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自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辩护意见。刘自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新闻记者、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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