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法院强制执行 收割百亩稻田
“看,这一片都是被执行人的水稻田!”近日下午,当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10名执行干警赶到安国镇张庄村附近,申请执行人魏某指着面前的一百多亩稻田向执行干警说道。
魏某与某农业有限公司有多年业务往来,其一直向该公司供应饲料,合作一直很好。但自两年前开始,因某农业公司效益下滑,拖欠的十一万饲料款迟迟不能给付魏某,多次讨要未果后,魏某将该农业公司起诉。沛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农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魏某货款及利息1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某农业有限公司仍不履行,魏某遂向沛县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沛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查询被执行人某农业公司的财产,发现除该公司租赁的办公场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经过几次蹲守也没能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案件进展陷入困境。
“栾法官,我听说被执行人有将近一百多亩的水稻,咱们能不能执行了?”10月初,申请执行人魏某找到了案件承办法官,告知被执行人种植了百余亩水稻,申请强制执行。得到线索后,执行局迅速调查取证,确认了水稻所属确实为某农业有限公司,并向该公司送达了查封水稻的裁定。
“未收割的水稻可以执行!”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在执行会议上汇报后,该院副院长蔡冲和执行局局长张林当即做出指示:迅速制定执行方案,尽快将水稻收割变卖,偿还本案标的。经过两天的统筹和安排,由孙毅、曹辉两位执行“老将”带队,十余名执行干警同三台收割机、两台货车奔赴向被执行人水稻所在地。
为防止被执行人安排公司人员妨碍执行,执行局提前联系了安国镇派出所民警协助。车辆和人员就位后,当承办法官到某农业有限公司通知即将强制收稻时,却被告知“公司经理不在,我们管不了。”承办法官一边安排执行干警对收割现场布控,一边通过手机与索要到的经理电话联系,却一直无人接听。下午两点半,三辆收割机开始下田对水稻进行收割。
“你们凭什么割我们公司的水稻!”
三点半,始终联系不上的被执行人公司经理和几名村民拦住了正在收割的车辆,声称收割的水稻是几名村民所有,并试图纠集公司内的人员阻扰继续执行。突遇意外情况,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停滞。执行干警向村民和围观群众法律释明,被执行人因欠货款且长期未能履行,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百余亩水稻。“你们可以提出异议,这也是你们可以向法院主张的权益。但水稻不能错过了黄金收割期,否则对双方当事人甚至案外人,都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100多亩水稻必须全部收割完毕。”经过干警的耐心解释,几位村民最终认可了法院的工作,不再阻扰执行。
随后的收割工作进行的很顺利,但100余亩的水稻一下午的时间不能全部收割完毕,眼看天色渐渐变暗,执行干警们只好先将收割并粗加工完的稻粒卸在货车里,拉到当地的粮谷加工厂进行称重和验粮并确定价格。直至当晚8时才将第一批70亩水稻收割完毕。第二天一早,执行干警再次出动,将剩余的30余亩水稻全部收割,历经12小时的努力,本次执行共收获稻粒93680斤。
“没有信誉,以后怎么合作!”
“欠别人货款,法院执行了你们公司都不给,这么没有信誉,以后怎么和你们合作!”之前曾租赁过某农业有限公司土地的王某全程目睹了法院执行过程后如此说道。他认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信誉。
“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讲诚信,有诚信。”承办法官在执行完毕后对某农业有限公司经理释明法理情理,“一次失信的行为,就算你现在用这一百亩的稻田也填不满人心之间的丘壑了。”
目前,全国法院系统致力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奋斗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使这部分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