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寻甸:烟雨蒙蒙嘉陵畔 联合执行显威力
2019-11-02 11:17:07 | 来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王国栋
 

烟雨蒙蒙嘉陵畔,

执行干警脸茫然,

多亏兄弟来相助,

齐心协力共解难。

2019年9月23日下午,刚在贵州省独山县执行完案件的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雨连夜驱车赶往700多公里外的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执行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反馈为无财产。将执行情况反馈申请人后,申请人表示不理解,并多次上访或通过网络发布不实消息。寻甸法院执行局在已经穷尽执行措施,还不被申请人理解的情况下,不抱怨、不申辩,而是变不可能为可能,报请院长批准后,不远千里到被执行人注册地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督促其履行义务。

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经执行干警寻访、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地模糊的甚至连本地人都不清楚在哪里,也没人认识该公司。到嘉陵区工商登记处查询也无果。正当执行干警和申请人一筹莫展时,正在路边执勤的嘉陵区交警小罗、小张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得知情况后,二位干警多方联系、询问、查找,终于打听到该公司已迁往他处,并为执行干警提供了准确的位置。

到达公司后,其法定代表人杜某某并不在公司,但找到了杜某某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杜某某,其声称在外地、无法赶到公司,显然,电话传唤,杜某某并不买单。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强制执行,宣布搜查令,对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细致搜查,并扣留公司近几年的账簿,狡猾的杜某某才不得不委托公司律师到现场处置。

因随行的申请人年纪较大,不能自行做主,遂让其子女从昆明赶往嘉陵区处理。

在现场,申请人及子女看到被执行人是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和解过程中,杜某某在电话里哭诉“我也是受害人,没有钱赔偿了,公司经营困难,还不如死了……”。双方经过漫长时间的和解,终于达成协议:申请人放弃部分申请标的,被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交付19万元了结此案。

然而,执行工作从来都不是如此简单的,杜某某认为,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法院可以向申请人交差了,不会再紧跟不放,故公司并未按时付钱,杜某某也不露面,委托其律师转达:其本人“2019年10月28日到寻甸法院处理案件”。

执行干警联系杜某某,还是同样的理由“在外地,无法来处理”,被执行人的面目表露无遗。经查询,杜某某就在嘉陵区,执行干警立马赶到杜某某住所,扑空,于是执行干警将传票贴在其门上,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并到银行查询公司流水,准备收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据,同时,明确告知杜某某及其代理人,该案没有了结,执行干警决不收兵。

在强大的威慑力之下,杜某某于晚上20时许,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19万元,执行干警要求其必须在当晚22时前履行完毕,这一回,狡猾的杜某某不敢再心存侥幸了,于当晚23时许,将案款缴至本院账户。

案件处理完毕后,杜某某都不敢露面,让其律师代为道歉,并诉说公司的种种困难,请求法院不要对公司及杜某某进行罚款、拘留。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对杜某某进行了口头训诫。该案执行完毕。

无论被执行人躲的多远,藏的多深,寻甸法院执行干警都会风雨无阻,想尽办法找到你。寻甸法院要以壮士断腕的信心和勇气,剑指“春城利剑”行动,以时不待我的姿态,以线索就是命令,确保完成全年执行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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