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任务 发挥审判职能

湖北法院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10-30 08:4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梁学东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挥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金融商事、破产审判、金融犯罪等方面的20件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湖北法院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298958件,审结262812件,受案数占全省民商事案件四分之一;审理金融犯罪案件2143件,审结2119件,对1850人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对1505人并处或单处财产刑。湖北法院审理了长江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诉贾跃亭证券回购合同系列案、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案等重大金融案件,化解了重大金融风险,维护了全省金融安全。审理的钟志明集资诈骗案,集资诈骗数额达1亿余元,钟志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介绍,湖北法院出台的《关于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对转变破产审判的认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全省法院共同努力,2016年至2018年,湖北法院受理破产案件522件,审结235件,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受理理念从审慎受理向依法受理转变。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