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中国“司法程序质量”持续保持全球第一
到法院“打官司”要多久?需要多少费用?程序是否公开便捷?日前,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国在体现司法制度与工作机制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得了全球最高分,连续两年排名全球第一。
中国法院“执行合同”指标领先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中国在190个评估经济体中,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执行合同”指标保持全球领先,排名第五。其中,体现司法制度与工作机制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得分16.5,为截至目前全球最高分,连续两年排名全球第一。
据了解,世界银行对执行合同指标的考察,深入到立案、审判、执行、文书公开的各个环节。“这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国际社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表示。
在《报告》评估周期内,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明确休庭、延期审理的次数、情形、程序、时间间隔等,力求提高庭审效率。此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要求上网公开“平均审理期限”“结案率”“单一案件审判流程”等信息,增强司法透明度。
同时,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处于先进水平
《报告》显示,在评价市场救治退出机制与质效的“办理破产”指标排名中,中国位居第51,与去年相比上升10位。其中,考察现有破产法律制度充分性和完整性的“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得分13.5,高于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平均值,处于全球先进水平。
为强化审判执行破产工作,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对标世行营商报告评价体系,对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一一回应,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为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已经设立98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2019年初,深圳、北京、上海三地先后设立破产法庭;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的通知》,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
“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大幅上升36位
《报告》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用于评价在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法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中国这一指标排名第28位,与去年相比上升了36位。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就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同时,人民法院以拥抱科技提质增效,通过设立互联网法院、法庭,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体验。2018年9月,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设立。全国各地互联网法庭试点陆续开展,全方位探索和完善网上立案、智能化语音识别、在线庭审、示范性诉讼等改革创新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可通过线上进行,实现当事人“一趟都不用跑”,避免异地往返,降低诉讼时间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