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法院执结一起支付劳动报酬纠纷案
2019-10-27 11:06:3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凤玲 章丽华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吴某使用支付宝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胡某、刘某劳动报酬纠纷案,案子案结事了。
原告胡某、刘某经人介绍为吴某在商联中心承包了一个木工项目中做木工,约定报酬为每天260元,2018年4月9日开始陆续工作至2018年6月15日,共工作115天,被告应支付劳动报酬29900元,但被告共向原告支付18000元后一直拖延至今未付,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动报酬11920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吴某应于2019年8月19日之前付清原告胡某、刘某劳动报酬款11920元。调解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被执行人吴某见法院强制执行,就连忙请求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来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吴某立即用支付宝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胡某、刘某劳动报酬款11920元,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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