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服务 便民利民
——河南洛阳法院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纪实
2019-10-20 12:2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冀天福 刘海琳 胡豫勇
 

  河南省洛阳市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双服务”理念为引领,以集约管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分调裁审为支撑,打造出立体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倾心为民:建最好的环境,给最好的设施

  群众所需,法院所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始终是洛阳法院不变的追求。

  洛阳法院坚持倾心为民,将爱民、便民、利民、护民的诉讼措施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如今,当事人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立案登记、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法官预约等20多项事务。洛阳中院坚持建最好的环境为群众服务,把最好的设施给群众使用,努力让老百姓感受到尊重、体验到便捷。

  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洛阳中院还持续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以“互联网+”助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构建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中心,健全网上诉讼服务综合平台,开通诉讼服务网、“网上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项的一站式和网上办理。

  如今,进入洛阳中院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中心,全天候、零距离的智能诉讼服务正等待着群众体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可能。

  多元解纷:调动社会力量,健全法庭功能

  16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聘任调解员135人,建立特约调解组织11个,聘任特约调解员45人。这是洛阳法院努力构建出的多元解纷网络。

  面对激烈的人案矛盾,洛阳中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了市级层面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暨诉调对接中心。构建大调解平台和网络,加强与行政机关、民调组织、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和工青妇的沟通对接,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同时,积极延伸诉讼服务,促进人民法庭职能新转变,把人民法庭纳入“分裁调审”机制改革,最大限度盘活、用好现有资源。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的场所和设施,在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选聘当地群众认可、能力较强的基层人士担任调解员,实行法官加社会调解员共同参与的调解机制。

  此外,洛阳中院实行“特邀调解员+法官”工作模式,从全市选拔聘任6位“金牌”调解员和4名资深法官组建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的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和方式。

  3年来,洛阳市两级法院共委托、委派调解28983件,调解成功16567件,调解率达57.2%。

  繁简分流:为法官减负,为当事人省时

  因服务的小区内5名业主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宜阳某物业有限公司诉至宜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法官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将案件交由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案件转由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团队审理。从立案、调解到判决,5起物业纠纷一个月内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站解决。

  这是洛阳法院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缩影。

  洛阳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诉调中心和速裁审判团队,科学合理配置速裁审判团队入额法官、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助理,构建“以平台为引领、以团队作支撑、以考核为保障”的“分调裁审”审判运行机制。

  立案前,分流员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解决方式,促进案件诉前分流过滤。立案后,根据案件类型、标的金额、当事人状况、案件情况等综合判断,案件被集中分流,类案简案进入快审程序,适用普通程序的,全面推行专业化审判。其中,环境资源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少案件实行“三审合一”模式进行审理,在刑事审判领域设置职务犯罪案件、非法集资类案件等专门合议庭,在民事审判领域设置家事、金融、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等专门合议庭。

  “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在两级法院的努力之下,洛阳诉讼服务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正逐步打通。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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