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不动安如山 一往无前心不改
2019-10-17 09:03: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学兵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今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作出了深刻阐释。

  初心是梦想启航的地方。我们的初心,是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和追求,是矢志不渝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我们在为司法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而骄傲和自豪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事业发展永无止境,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肩负的历史使命光荣而艰巨。一些地方人案矛盾仍十分突出,个别法官的业务能力水平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极少数干警还存在司法不公不廉的现象……

  面对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追求梦想的步伐永远不会停歇,要将初心和使命镌刻于心,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一、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坚守初心的精神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履行新使命、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而理想信念的坚定,源于思想认识的清醒和自觉。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朝着“使命”的方向前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年上班第一天就举行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升旗仪式,并严格落实周一夜学、一月一党课等制度,以和畅讲坛、民法官说、执行论坛、文化沙龙、演讲比赛为载体,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讲堂大讨论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今年以来,全市法院3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一名干警被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上虞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获评“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系全省法院唯一获评单位。

  二、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谋划事业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所创造的奇迹,靠的就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实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今年以来,绍兴中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推动成立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市本级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以“三服务”活动为切入点,出台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意见,公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33条,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引,会同市政府召开规模较大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市长、各副市长、各区县市“一把手”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105人出席会议。通过狠抓会议精神落实,持续多年的行政案件发案率高、上诉率高、出庭应诉率低的“两高一低”局面得到切实扭转。

  三、要以真挚的情怀回应人民期待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胜利前进的不竭力量源泉。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人民法院担负着定分止争的重要职责,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今年以来,绍兴中院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诉讼服务22项清单,积极推广移动微法院和“24小时自助法院”应用,不断推进诉讼服务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推进环境资源等专业化审判,成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法治宣讲团”,审结的一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典型案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贯彻“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与公安、检察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市法院开展以集中搜捕、强制腾退、督促检查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执行月”活动,并全程网上直播,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力现实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以清廉的政治本色锻造队伍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是新时代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根基和支撑。要坚持以上率下,时刻牢记在党旗面前作出的庄严承诺,以反面典型为镜子、以廉洁自律为准绳,正确行使手中的裁判权力,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一位“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以至公无私之心,行光明正大之事,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绍兴中院以深化“四项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三个建设年”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方法,丰富载体,从思想上入手,从理论上着力,进行一次思想大解放、大革命、大扫除,深化“思想建设年”活动。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大专项行动、司法能力提升五大业务竞赛,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审委会集体学法制度,加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结合“四风”新表现和岗位风险点,扎实开展“十查十看”“五查五找”等活动,从点向面,从表向里,深层次查摆问题,举一反三,让好作风成为自然、成为常态,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深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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