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下北疆基层法院三类人员工作饱和度问题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三类人员为样本
2019-10-12 14:1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的全面实施,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呈现逐年进阶式增长态势,“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影响着法院的发展,特别是北疆地区基层法院在办案法官数量大幅度削减情况下,为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 “五加二”、“白加黑”、无节假日工作,成为了常态,常年超负荷工作导致职业衰竭日益明显。

       此种状况不仅使三类人员健康状况堪忧,有的法官不堪重负而辞职,或因劳累过度而猝死,这即不利于法官的健康成长,也严重影响了基层法院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三类人员工作饱和度现状,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外出学习、调研走访及法官专访等方式,提取数据、综合分析,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分地区制定动态员额法官递阶机制

  1.按照中央要求39%的编制配足法官比例。按照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精神,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法官人数应不少于政法编制数的39%,或按照实际案件受理数,但有的基层法院如锡盟基层法院,却存在未按39%的比例配备员额法官问题,法官办案压力日益加大,更不利于这些法官的身心健康。因此,建议至少按照中央精神要求的比例配足法官,否则,案件数量多的法院会出现绝大多数人不愿入员额当法官或退额、辞职、调离等现象,这背离了司法改革的初衷。

  2.不能单纯根据法官的审判工作量来衡量员额法官的数量,应分区域制定动态的法官员额数,使员额法官数量不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字,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适时调整,让冲刺在基层一线的法院有一定的自由掌控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资源效能。如北疆基层法院地域辽阔,人烟稀少,30%的案件需要到路途遥远的当事人住所地进行巡回审判,也许一天只能审理一个案件,虽然耗时、耗精力,但这却是地域特点所决定的,这种审理模式必然影响法官办案的效率,也无形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

  3.出台更加灵活的法官增补和退出机制,缩短法官增补周期。员额法官增补、退出机制及员额法官晋升周期长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基层法院的工作质效,有的法官因办案压力大、工作任务重选择离开了法院队伍,这不利于法院队伍的稳定,建议出台更加灵活的法官增补和退出机制,缩短基层法院法官的增补周期,建议在3-6个月内增补完毕。

  二、创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近年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指标均在全盟法院首位,其中,2019年前两季度的一审案件改发率指标,受到了自治区高院的书面通报表扬。下面以该院在创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的具体做法,作介绍,以供参考。

  1.优化办案团队设置,实现审判去行政化目标。将改革后重新设立的8个内设机构,按照案件类型组建3个审判、1个诉讼服务和1个执行警务团队共5个办案团队,各团队设置团队长,并为团队长配备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团队长助理,团队长助理负责管理整个团队的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庭审直播、案卷归档、电子卷宗制作及裁判文书上网等事务性工作,团队长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彻底解放”,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审理案件、管理本团队的案件质量、案件审理情况及队伍建设工作。

  2.建立团队长向院党组季度汇报制度,制定《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团队长(庭长)报告工作制度》,切实让团队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做到对本团队工作、任务和目标心中有数,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2090件,同比增加46.36%,审执结1559件,结案率为74.39%,收案数位列全盟基层法院第二,结案率位列全盟基层法院第一,其他指标亦位居所在盟市其他基层法院前列。

  3.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快速审结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速裁团队,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民事案件,均纳入速裁程序。同时,按照案由进行集中分案,将疑难复杂案件指定由专门团队进行审理,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缩短了审理周期,有效提升案件质效。

  三、打造“智慧法院”,向现代化信息技术要效率

  目前,在无法增人增编的现状下,要想解决北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降低三类人员工作强度的问题,基层法院只能向科技要效率。太仆寺旗人民法院的工作模式如下:

  1.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智能服务体系建设。配备了智能访客一体机、虚拟导诉一体机、3D导航一体机、诉讼服务一体机、自助立案终端等自助立案设备,打造“高效、便民、智能”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进村镇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在村镇构建起“一心(诉讼服务中心)多站(7 个村镇诉讼服务站)”的诉讼服务网络,整合社会各界调解资源,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审判辅助信息化建设。打造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的科技法庭,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装备,通过网络展现庭审过程,实现法庭现场整体直播录播。实现语音识别系统与科技法庭的无缝对接,即避免了书记员在庭审中紧张的记录,也节约了开庭时间,大大提升了开庭效率。开启了电子卷宗信息化管理,在立案过程中,所有诉讼材料经过扫描和OCR识别,生成电子卷宗,通过云柜转入承办人系统。采集内容包括起诉书、证据材料、庭审笔录、法律文书等,有效提升三类人员工作效率。

  3.着力构建诉讼服务网络。对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司法公开平台,让审判权在公开、透明下运行,让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开发 “案例云”“法信”等实用的辅助法官办案系统,采用体系化检索方式,便于法官快速精确地找到目标案例。通过大量类似案件的检索与分析研判,有效指导法官在相似案件的裁判过程中有明确的指导和裁判方向,避免了大量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提高了审执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设置办案时限明确的流程节点,对案件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系统自动提示并防止案件信息的漏录、错录等问题,及对各类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提醒、督办,实现了对每名法官直至每个案件的科学量化管理。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绩效考评机制,充分调动三类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三类人员最大潜能

  科学的司法绩效考评机制是调动法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干警内生动力的重要“指挥棒”和“风向标”。太仆寺旗人民法院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法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以司法廉洁、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等方面为主要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实施季度考核,业绩分占70分,院党组评价占20分,全院干警综合评价占10分。

  1.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基础分(70分),包括办案数量(20分)、办案质量(20分)和办案效率(20分)和办案效果(10分)等基本内容,综合反映责任轻重、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和办案难度等因素,加权后的得分为法官最终得分,用以评定员额法官业绩。

  2.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70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以审判团队中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满分60分、二是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司法统计分析、司法建议、优秀裁判文书、信息撰写,满分10分。

  3.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70分),主要考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日常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参考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的,该项考核得70分;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该项考核得60分;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该项考核得0分,且不再计算奖惩考核及综合评价分。若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尚未公布,则司法行政人员该项得分均按70分计算,待考核结果公布后,若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等次的,根据具体得分,对绩效奖金予以扣发或追回。

      政治部根据以上标准,统计出绩效考核排名位于前三名的三类人员,奖励比例分别以三类人员人均绩效奖金60%为基数的20%、15%、10%发放。该考核办法经过运行,成效显著,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近年来该院绩效考核指标也一直位列锡盟基层法院榜首。


  课题组: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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