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一黑社会性质组织121人领刑
10月9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余彦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该犯罪组织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11项罪名25起犯罪事实,以余彦新为首的121名被告人全部获刑。被告人余彦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包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露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系列案件中全坤等2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陈文等2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曹泽坤等6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邹万忠等10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余彦新依附苟少森(另案处理)以开设地下赌场为业,先后网罗被告人周露军、刘勇等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在汉台区徐望镇、铺镇、汉王镇等地开设以余彦新为“锅主”、其余人员分工协作的地下赌场以牟取暴利,初步形成以余彦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至2017年,杨海娟、杜艳玲、刘勇等人通过余彦新牵线搭桥,勾结缅甸果敢地区“果博东方”赌场在汉台、南郑等地开设“百家乐”、“龙虎”网络赌场;2017年4月,周露军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区以“斗牛”的方式开设赌场;2018年3月,刘勇带领其组织成员在汉台、南郑等地,以“推饼子”的方式开设赌场,被告人余彦新还以多年来开设赌场所谋取的非法所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长期从事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攫取高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排挤竞争对手,该组织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余彦新亲自参与、安排、指挥组织成员参与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周露军、刘勇在余彦新的指使下,指挥并参与犯罪活动,致使他人死亡、重伤、轻伤及财产损失,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此外,该组织在其核心成员参与组织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该组织长期以来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威胁、恐吓他人,被害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余彦新、周露军、刘勇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依法惩处。
中国庭审公开网、汉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宣判过程进行全程直播。在庭审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160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