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打造“一站式”服务 多元化解决纠纷

2019-10-10 15:09:42
 

    中国法院网讯 (程远景 郭勇)   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顺应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要求,突出司法为民抓细节,倾力打造“一站式”服务,提升司法温度,做到诉讼服务零距离。同时,强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已初见成效,受到当地干群的好评与肯定。

  诉前分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搞好诉调对接化解纠纷。

  方城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中心,明确调解的范围和案件类型。对简单民事案件,诉前委托调解员先行调解,去年以来,共诉前调解案件247件。

  方城法院以实现与诉调对接工作站的有效衔接为切入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实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协调综治、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参与。工作站在接受群众的诉求后,先行调处,调处成功的登记归档,回访落实;调处不成的,按矛盾性质流转到人民法庭或其他部门,由其按职责调处或诉讼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诉讼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的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方城法院建立了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联系点制度,加强联络沟通。开展巡回审理和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等,提高调解业务水平。再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扶贫工作队员、特邀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优势,邀请他们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人熟、事熟、情况熟的特色,对于部分涉诉民事纠纷,立案前先行邀请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充分发挥扶贫驻村工作队员与村委、村民熟悉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纠纷调处、帮助宣传法律,引导群众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和工作站聘请退休法官为常驻特邀调解员,发挥他们精通法律知识、调解艺术丰富的特点,参与矛盾纠纷调处。

  诉后分流,通过繁简分离,提高办案效率。

  方城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以案件的案由、标的和涉案人数为基础,划分案件繁简,并界定繁案比,繁案不超过20%,简案不低于80%,繁案由资深法官审理,简案由速裁团队审理,实现当日登记立案,当日移送到庭,当日分案到人。

  方城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了3个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团队,自速裁团队组建以来,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9.94%,平均审理天数55.3天;刑事案件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55.8%,平均审理天数31.4天。

  方城法院完善了辅助人员管理机制。按照“1:2”的比例,为速裁团队加强配备辅助人员。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使他们参与财产保全、承担庭前准备等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在入额法官许可、指导下起草法律文书。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等方式,选聘一批书记员,参与案件的事务性辅助工作。通过完善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机制,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将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

  科技助力,推进多元解纷信息化建设。

  方城法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成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更好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语音便民服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自助立案、交费、查询,配置3D导诉、风险评估、诉状生成、文书下载、法律文库等服务终端,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化的诉讼服务。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上级法院部署的司法便民措施,运用“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突破传统纠纷解决的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开创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模式。自省高院今年2月28日正式上线该平台后,方城法院积极推进,目前已有 2名法院专职调解员及9名特邀调解员完成注册,并已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少跑腿,方便了群众,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依托法庭,依靠乡镇,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纠纷。

  方城法院注重传承“德孝文化”,以“法情允协、法理相融”之理念指导裁判、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展不限空间、不限时间、不限形式、不限内容的“四不限”工作方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律良知和人文情怀疏导当事人,以法律人特有的情怀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4月,年过八旬的李某夫妇来到方城法院起诉要求子女赡养。承办该案的清河法庭许冬梅法官邀请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优秀志愿者、优秀德孝文化宣传使者一道,多次入村入户做被告工作。他们从一个个孝敬父母的故事讲起,讲到被告如果执意不赡养自己的老人,会成为不忠不孝的反面教材,还会承担法律责任,又讲到镇、村创建德孝文化的大形势。最终,被告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态要积极赡养父母,李某夫妇撤诉。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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