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从类型看,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入选文物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作主发布,介绍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第八批国保单位”)相关情况,并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共同答记者提问。
刘玉珠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文物局自2018年7月启动第八批国保单位相关申报遴选工作,共收到3123个申报项目。国家文物局按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邀请来自56个部门和单位的99位专家进行评议投票,对存疑项目进行实地复核,多次召开专题会,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形成了第八批国保单位推荐名单。9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推荐名单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
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另有50处与此前已核定公布的国保单位合并。从类型看,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入选文物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核定国保单位5058处,包括古遗址1194处,古墓葬418处,古建筑2160处,石窟寺及石刻30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52处,其他27处。国保单位较多的省份是山西(530处)、河南(419处)、河北(286处)、浙江(279处)和陕西(268处)。
刘玉珠指出,为切实加强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尤其是加强第八批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抓好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扎实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开展部门合作,破解保护难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围绕文物保护利用所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下功夫,找办法,出政策,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深化保护利用改革,让文物活起来,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实招硬招,深入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工作,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让广大百姓分享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