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执行悬赏”机制引发“蝴蝶效应”
2019-10-10 14:20:26 | 来源: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作者:侯阳
自2018年5月至今,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引入“执行悬赏”机制,通过案件申请方当事人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向全社会公开悬赏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来促进案件快速执行。该方式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引发“蝴蝶效应”,有效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据统计,该院去年5月份至今,共发布执行悬赏公告381起,执结案件177起,其中通过悬赏方式找到失信被执行人170个,有7名失信被执行人看到悬赏公告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执行义务,悬赏案件被执行人实际到案率达46.4%。
首先,该院通过执行悬赏机制,公开发布赏金,使人民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有了物质保障,充分调动了全社会人员参与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在执行该过程中,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形成了紧密联系,为依法控制被执行人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其次,采用悬赏机制查找被执行人,有效节约了人民法院有限的执行人力资源,是执行活动的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执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第三,通过执行悬赏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执行联动态势,进一步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与相关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友谊,协调配合日益默契,工作效率持续提升。第四,人民法院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让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促使一些原本心存侥幸的失信被执行人摄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院协商执行案件。第五,通过执行悬赏机制,在全国各地被找到的被执行人,纷纷感叹逃避义务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原有的溜之大吉就能避债的心理受到摧残,促使失信被执行人正视案件执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再人为地给执行工作设置障碍。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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