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寨:执行利剑出鞘 失信人瞬间就范履义务
2019-09-30 11:06:4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秋枫
日前,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利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并承诺在近期内全部履行完毕。
2019年3月,丹寨法院受理了俞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杨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其70000元柴油款的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该院执行局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并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网络和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且经常居住地址不明,经办案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拒绝到法院处理该案,一直未履行义务。
通过多方查找,办案干警终于将隐藏在丹寨县城里的被执行人杨某某找到,并直接将其带到法院,办案干警向其释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称:“无钱履行,大不了拿去关!”办案干警经多次工作未果后,立即请示院长,经院长同意后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当看到拘留决定书那一刻,被执行人如霜打的茄子,瞬间蔫了下来,不断向办案干警请求不要拘留。办案干警向其强硬表明只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有不执行拘留的可能。迫于强大压力,被执行人打电话向其父亲借了30000元缴纳了部分执行款,并承诺剩余40000元于2019年9月15日前履行完毕。
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转变,并有履行义务的诚意,且被执行人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施工,对其实施拘留将会致其履行能力减弱,丹寨法院决定暂不对其执行拘留。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执行措施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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