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法院开庭审理张强虎等17名被告人涉黑案
2019-09-25 09:10: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中伟
 

  9月24日,中央扫黑办督办的被告人张强虎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7名被告人涉嫌13项罪名,均到庭受审。湘阴县委书记余良勇、县政法委书记周太平等领导到该院现场督导。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以来,被告人张强虎先后纠集王建平、刘涛、邓文兵等人,在益阳市和湘阴南湖洲镇地下赌博场所,发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获取非法经济利益。2008年4月,因被害人王某未按要求上交保护费,张强虎带领王建平、刘涛等十余人,持麻醉枪、砍刀等作案工具,到湘阴县南湖洲镇赛马村常青市场,当众对王某等人实施殴打,引起大量群众围观,张强虎等人离开时对天鸣枪,在场群众均感到害怕。

  此后,张强虎不断吸纳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其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上半年以来,张强虎组织被告人谈卫文、张良邦、匡旦等人,在益阳多次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2016年下半年,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张强虎邀集陈岳峰在湘阴、益阳交界的水域共同非法采砂,并组织被告人雷浩新、聂国成、陈跃群、欧强、李孛、徐凯、张长清、邓文兵等人,通过妨害公务、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湘、资水域毛角口、洋沙洲一带的砂石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获取巨额利益。

  自2008年至2018年,张强虎组织、领导成员王建平、刘涛、邓文兵、雷浩新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鲜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非法采矿、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共计作案35起,其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暴力性、持续性,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强虎等17人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张强虎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其余被告人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

  湘阴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前分别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相关案卷。9月18日,湘阴法院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100余人,旁听庭审。案件审理时间预计持续3天。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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