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执行款 河南沈丘法院执结生命健康纠纷案
2019-09-24 15:50: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杜鑫
2019年9月16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从情、理、法多角度做被执行人韩某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韩某某一次性将6.5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案顺利执结。
申请人李某之子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系高中同学,平日里二人都是电玩游戏的发烧友,经常在节假日一同去网吧“战斗”。2018年寒假的一天,二人在网吧“鏖战”了一个通宵后,王某某提出头晕的厉害,要回家睡觉,可是韩某某拉着他,说再玩一局再走,谁能想到,就是这最后一局发生了意外。王某某起身后随后便摔倒在地,虽经送医院抢救却无力回天。因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李某将韩某某及其母亲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的过程中,经沈丘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韩某某及其父母赔偿李某各项损失8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韩某某及其母亲却迟迟未予履行,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沈丘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张法官承办该案件后,了解到韩某某自事情发生后,也无心学习,辍学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其母亲独自一人务农,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赔偿。掌握案情后,张法官觉得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有一定的基础,而且社会效果也较好。张法官先是把韩某某和其家人约到法院,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耐心的解释了执行的法律依据,引导韩某某及其家人换位思考,想想李某中年丧子的伤痛。再说到拒不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特别语重心长的告诫韩某某及其家人不要因为一时的愚昧耽误了一生的前程。
张法官春风化雨的劝说,打开了韩某某及其家人的心结,表示愿意想办法履行。最后,在张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李某同意韩某某一次性支付6.5万元赔偿款。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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