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对汪贤兵等27名被告人涉黑一案经过连续7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今天下午在各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贤兵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混迹社会,在六安市东桥镇等地实施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而恶名渐大。1996年1月10日,汪贤兵与李永生、李国新等8人“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并于当晚持枪枪击被害人袁某致其重伤。由此,初步形成以被告人汪贤兵为首,以被告人李永生、李国新、田凤友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6年,汪贤兵因上述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2015年2月刑满释放后,汪贤兵迅速接手一家名为志新公司的企业,并将组织成员或发展为股东,或安排为员工。披着志新公司的合法外衣,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大量购买枪支弹药、棍棒刀具等犯罪工具,肆意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达66起,非法敛财800万余元。
该组织在六安市东桥镇,为垄断建设工程,多次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串通投标。在争抢水渠、道路等工程项目中,殴打村干部,侵扰他人施工场所。被害人沈某迫于该组织恶名,加班加点赶工期,星夜撤出东桥镇。为控制当地的砂石运输,汪贤兵指使成员数次打砸其他运输车队的挡风玻璃、车灯、后视镜,仅仅因为不满驾驶员没有优先往志新公司工地送货,便用辣椒水喷洒被害人,多名拉砂车驾驶员因此卖掉车辆外出改行。2016年初,汪贤兵意欲进入快递行业,遂指使组织成员陈帅整合东桥镇快递代理点。陈帅带领部分组织成员通过不断滋扰、纠缠方式,甚至直接迫使他人快递代理点关门停业,强取11家快递公司代理权。
公诉机关认为,以汪贤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垄断当地建筑工程、砂石运输、快递等行业,称霸一方,非法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和恶劣影响,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前,该院先后组织两次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有无罪轻证据等十大程序性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行证据开示、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有序推进做足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过程中,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