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案审理:彰显公平正义的“公开课”
2019-09-12 16:14: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回溯新中国历史,1954年9月20日是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拉开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幕。

  70年波澜壮阔,新中国大踏步走向全面依法治国。远离卷帙浩繁的文件与理论,老百姓应该如何体会法治的进步?如何感受法治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

  大要案是法治宣传教育影响最广泛也最权威的活教材。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法院用一个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大要案审理,守卫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老百姓奉上了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一堂堂依法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公开课

  历史需要铭记,宽宥孕育和平,和平促进发展。

  1956年6月12日和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先后在太原和沈阳开庭审判日本战犯。这次审判完全由中国人担任审判官,是我国司法审判进程中的重要记录。历经约50天的审判,45名战犯全部认罪,无一被判处死刑。

  国际舆论高度评价我国对全部在押日本战犯的正义审判和妥善处理,由被释放日本战犯自发组成的“中国归还者联络会”致力于中日友好与和平事业,为推动1972年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起到了一定作用。

  发展的道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但历经曲折后必将迎来光明。

  1981年1月25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0名主犯为他们严重破坏国民经济、社会秩序和其他各项事业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以这一案件的审判为里程碑,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走向恢复和重建。

  随着中国一步步走向富强,干部们也在各种诱惑中经受着考验。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反腐败要靠法治的力量。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组成临时法庭,对刘青山、张子善予以公审和宣判,21800多人赶到现场。曾在战争年代作出贡献的刘、张二人,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逐渐堕落。刘、张二人涉案金额共计171.6272亿元(旧币),在当时可以购买近一吨黄金。

  面对腐化的“功臣”,中央作出了果断选择。毛泽东同志对前来求情的人说:“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拉开了惩腐肃贪的幕布。在之后的近70年里,王仲、胡长清、成克杰、李真、郑筱萸……不断有贪腐官员接受法律的制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朗朗乾坤。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呈现压倒性态势,打虎拍蝇力度空前。其中,白恩培案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贪腐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孙政才、鲁炜……这是一份让党员干部警醒的名单,更是让老百姓对党和法治更具信心的砝码。

  同样,当黑恶势力与官员产生勾结,那些试图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人,必会受到法律严惩。2003年12月22日,“黑道霸主”刘涌被押赴刑场;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因涉黑被判处死刑;2015年2月9日,称霸一方的刘汉、刘维伏法;2018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展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一堂堂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公开课

  随着法治的进步,“民告官”不再是一道难题。

  1988年农民包郑照起诉浙江省苍南县政府的案子推动了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为政府依法行政套上了紧箍咒。深圳市工商局和外资办在“深圳贤成大厦案”中因清算违法被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宣布败诉,则令1998年7月21日成为了“中国法制史上一个不平凡的日子”。2016年4月11日,时任贵州省副省长的陈鸣明成为全国首例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的省部级领导。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奇迹”接连被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考验,公正依法审理各类经济案件更是对人民法院提出挑战。

  长三角汇集了中国最活跃的经济资源,堪称改革开放以来第一经济犯罪大案的邓斌32亿非法集资案便发生在这里。法院关于这一新型犯罪案件的依法审理,促进了相关立法以及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进步。

  步入千禧年,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21世纪初,沸沸扬扬的吴英案从2012年终审判处死缓到2014年改判无期徒刑,引发的争议带来了对这一现象更深的思考。

  有恒产者有恒心。2017年,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案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让中国的非公有制企业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温暖。

  腾讯QQ诉“360”不正当竞争案、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迪奥尔公司立体商标国际注册行政纠纷案等知识产权要案则体现了中国尊重知识产权,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走制造业强国道路的坚定决心。

  吃得放心、住得健康乃民之所盼,同样是法之所向。

  2008年,“三聚氰胺”引爆国产奶粉信任危机;2010年,“地沟油”被揭露;2011年,“瘦肉精”事件由媒体曝光;2013年“镉大米”再次刺痛国民神经。面对频发的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案件,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严惩,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了食品安全法与市场监管的完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泰州1.6亿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鸿顺造纸公司偷排污水公益诉讼案等案件的审理则体现了人民法院鲜明的环境保护立场,对推进环境司法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堂堂捍卫法治权威的公开课

  “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谆谆嘱托,也是人民群众的殷殷期望。

  然而在现实中,顶住来自外界和内心的重重压力,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法官以勇气忠于法律,用铁肩担起道义。

  2018年2月,一件十年前的案子被媒体以证据不足为由翻出,要求找出原告重新审理,“寻找汤兰兰”甚嚣尘上。面对质疑,经过近半年的审查,321页的再审审查报告,“汤兰兰案”原审被告的申诉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一次让人们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全面依法治国环境下,关于“情与法”的思考从来没有停止。于欢案因“辱母”情节、是否属于防卫过当等因素,二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母复仇”“故意杀人”始终是公众眼中的张扣扣案无法避免的标签;“药神”陆勇案随着《我不是药神》的热映再次唤醒公众记忆……每一次实事求是的审判,每一次积极主动的回应,都是人民法院对法治建设与公序良俗关系的思考。

  念斌、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案的平反,则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彰显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为未来的司法活动提供了准则和标杆。

  “薄熙来案”全程微博直播开我国法治史先河,舆论密切关注的大要案频频以视频、文字直播等形式走进民众视线,既代表了司法改革的决心,更展现了公正司法的信心。

  70年绘就辉煌画卷,70年法治精进不休。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大要案审理,标示了人民法院推动法治进步的不凡历程,激励着法院人为捍卫公平正义接续奋斗、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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