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
经过有关部门的有序高效工作,一批符合特赦决定规定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女性罪犯在我国传统的中秋佳节前夕被依法释放。他们纷纷表示,感谢党和国家对他们的无比关怀,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守法公民。
“当我得知丈夫去世的消息时,想到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时,顿时对生活和未来失去了信心,而习主席颁布的特赦令又给了我重生的希望,感谢习主席,感谢政府,感谢监狱警官在炎热的夏天为我奔波取证。”站在法庭上的刘某宏激动的心情久久未能平静,“中秋佳节马上就要到了,能够在这样的节日与家人团圆是我不曾想到的事情,这个节日我会好好陪陪儿子。”
2018年,刘某宏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间,不幸的事情在这个家庭发生,刘某宏的丈夫在2018年11月27日去世,留下了仅14岁的儿子小伟独自一人在亲戚家。“感谢特赦,让妈妈回家,我不再孤单了。”小伟说,他会努力学习,将来做有益于国家的人,回报社会。
2019年9月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宏完全符合特赦的条件,根据特赦令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特赦。
当天,刘某宏的姐夫也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他说,习主席的特赦令,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女性的特殊关怀,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拾往日的温暖。
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天堂河女所,刚刚过完19岁生日的田某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拿到了特赦裁定书。1年多前,失恋后的她开始沉沦,伙同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最终获刑入狱,刑期1年10个月。
“被抓的那一瞬间,我的内心反而轻松了。”在随后召开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特赦教育大会上,田某这样剖析自己:非法所得虽然让她吃穿用都比别人好,但依然难掩内心空虚。“我很清楚,那些钱是以伤害别人为代价,不是堂堂正正挣来的。”
“经过综合评定,我们认为田某服从管理,学习认真,态度端正,在班内能够帮助学习吃力的罪犯学习,综合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天堂河女所副所长张拥春说。
2019年6月底,田某在所内每晚组织集体观看新闻联播时获悉了特赦这一消息。“看到自己符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特赦条件,我非常高兴、非常激动。”随后,田某就书写了申请书。2个月后,她迎来了人生的转折——特赦申请获批。
田某告诉记者,被赦了刑并不意味着赦了罪,以前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要用一生来弥补。“在女所的这些日子,女儿有了很大改变。长大了,也懂事了。”从山西老家赶来接女儿的田某父亲告诉记者,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一家人中秋前夕可以重聚,万分感激。“我一定会倍加珍惜,履行好做父亲的责任,引导她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同样属于特赦决定中第七类罪犯的张某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罚金3万元人民币,刑止日期为2020年3月29日。
海南省三江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吴清东告诉记者,特赦对象张某海在服刑前主动将诈骗犯罪赃款7万元退给受害人并取得谅解;在三江监狱服刑期间做到认罪服法,服从民警管教,遵守各项监规制度,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教育学习和生产劳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的行为。
张某海获特赦后的心情非常激动:“国家越来越强大,社会越来越进步,感谢国家和政府给我这次机会,早就盼着回家的一天。最想跟爸爸、妈妈、弟弟、外婆一起吃一顿中秋团圆饭,我现在特别想吃妈妈做的鱼。”张某海说,家里已经买好了月饼等他回家团圆。
每逢佳节倍思亲。现年77岁的乌尼某某做梦也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和家人再次团聚,还是在中秋佳节到来之际。2016年7月15日,乌尼某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那种绝望让他一度有了轻生的念头。
9月3日上午,四川甘孜监狱内,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袁军宣读了对乌尼某某的特赦裁定。
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年多时间的乌尼某某激动得有些声音发颤。他告诉记者,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意识到自己符合第六类标准时,简直不敢相信。“监区干部也为我感到高兴,家人和乡亲们得知后也特别的高兴。虽然我犯了罪,国家依然没有放弃我。”
“感谢习主席、感谢党对高龄、残疾罪犯的关心,让我叔叔在有生之年还能享受天伦之乐,中秋佳节能够与家人团圆。我们将以自家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来宣传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带头遵纪守法。”紧紧搀扶着老人,乌尼某某的侄子乌尼乌合眼含热泪。
(记者 刘奕湛 陈文广 熊琳 吴光于 刘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