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就像春风一样吹进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每个干警的心中,他为大家树立起了“人民好法官”的典型形象,特别是在提倡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今天,他展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不懈追求,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贯彻到了实际的工作中。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李庆军同志生前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副庭长,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的职业和生活可能很平凡,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工作和岗位上,他干出了不平凡的事业,正所谓“在平凡中见伟大,于点滴中显精神”。2014年,李庆军的肾病发展成尿毒症,但是他却选择了隐忍,选择了依然兢兢业业地坚持工作,在发病两年又遭遇脑梗的情况下,52岁的李庆军依然坚持参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的员额制考试,最终以民事专业考试全院第四名的成绩过关。2018年9月2日,是他进行换肾手术的一天,在进手术室前打出的13个电话,全部都是打给自己的领导和同事,谈的全部是工作,对于我们其他人来说,在生死未卜之下,可能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家人,想到自己能否平安度过,但是李庆华却最先考虑的是工作,他把审判事业当成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这份热爱和执著,让我们感动,更让我们铭记,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忍着病痛坚持工作的法官,看到了一个坚持司法初心的法官,看到了一个对事业忘我追求和热爱的法官。
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李庆军是同事们眼中出了名的“三不法官”:“不向领导伸手,不向同事朋友伸手,不向当事人伸手”,他总说:“我做这份工作一定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双方当事人,不给法院抹黑,不给法官抹黑。”面对人生的种种诱惑,他毅然决然选择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廉洁,在法律面前讲原则,在条文面前讲公正,这就是一种精神和信仰,就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法治锲而不舍的追求,激励着我们司法工作者不断培养自己执著司法的梦想和坚守原则廉洁司法的精神。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李庆军说:“一个标的额再小的案件,对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他将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不仅仅是对案件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打心眼里接受处理结果,他总说他是一个农家子弟,能走出大山当上省高院的法官,是一件十分光荣和幸运的事情,他就想好好为百姓办案子,坚守住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始终与人民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为群众发声,为群众代言,为群众解难,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我们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为标尺,在深深扎根群众中守初心担使命、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中守初心担使命、在勤政敬业鞠躬尽瘁中守初心担使命,学先进,做先进,把法律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系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