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故法官李庆军,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了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事迹在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宪海动情地说:“李庆军副庭长离开了我们,他生前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淡泊名利,用生命诠释着使命、责任和担当!他的事迹和精神,将永远激励、指导着我们。我们要学习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勇气,学习他在平凡岗位上坚守25年的奉献精神。在李庆军精神的引领下,我们要更加专注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用坚实的脚印,在平凡的岗位上,走出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承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勇信表示,李庆军同志对审判工作的挚爱,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法治中国的信心,凝聚成了平凡又强大的精神力量。病魔无情,但他坚守初心的意志力未减丝毫!李庆军同志一心干事,用无私廉洁诠释公平正义,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他的纯粹与坚守,在每一名法官内心点燃起一盏灯,永不熄灭。
平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旭东:李庆军同志把满腔热血献给了自己热爱的事业,用一生坚守着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我们全院的同志都应该用行动去诠释李庆军的精神。像他那样把对党绝对忠诚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献身司法事业的自觉行动,忠诚履职,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像他那样始终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保持执着、坚定、刚毅的工作激情,在实践中历练,在工作中提升,勇做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开路先锋。
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舍小家,为大家,尽己之所能,忠己之所事。”李庆军法官用一生诠释了“法官”的定义。他不忘初心使命,投身法院工作25年;他崇法尚德明理,捍卫司法公平正义;他坚守法治信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他情系百姓,真情真意为民解忧。李庆军法官因为热爱审判工作,所以无怨无悔;因为心中有责,所以选择担当。他一心干事,一生干事,对得起身上的法袍、头顶的国徽、党的培养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他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承诺,李庆军法官的精神必将引领新时代法院人砥砺前行!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辛超群:李庆军同志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清正廉洁,忠诚履职,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一名模范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竭力走出贫困,是为了回报父老和社会;用无私守护正义,一坚持就是一辈子;鞠躬尽瘁,把成为一名好法官当成毕生的追求,从事审判工作25年,他始终公正执法,所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患尿毒症的最后一年,他仍然带病工作。在同事眼里,李庆军是出了名的“三不法官”:不向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添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他经常说,要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作为法院队伍里的一员,我们应深切缅怀这位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王世伟:向李庆军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本色。李庆军同志始终牢记使命,听从党的召唤、服从组织安排,牢记入党誓词,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忘我工作,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法官不办案还有什么价值。”我们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满腔热情倾注工作,赤胆忠心献身事业,踏踏实实地做好分内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申斯:李庆军法官从事审判工作25年,始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所承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在他患病期间,仍坚持带病工作,是一位始终坚守初心的模范法官。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对法律的信仰和坚守让人感动,他始终秉持“待人如春风拂面,执法似铁面包公”的情怀,坚守法律信仰和党性原则,从来没有一起反映办案不公的投诉。正像他的同事和朋友回顾的那样,他的精神事迹就仿佛有一盏灯在心里点燃:它永不熄灭,默默无声,引领着大家砥砺前行。
围场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干警刘敏:李庆军同志的事迹让我非常感动,并发自内心地敬佩这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将自己毕生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实际工作中的好法官。他虽然身患重病,却没有因此而停止和减缓前行奋斗的脚步,仍旧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在岗位第一线上,为祖国和人民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在他的身上,时刻散发着催人振奋、激人进步、感人肺腑、暖人身心的光和热,时刻产生并散发着司法为民、无私奉献的正能量。我会努力工作,接过李庆军同志手中的接力棒,将他的光辉品质传承下去,最后,再次向李庆军同志致敬!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于洋洋:李庆军,从事审判工作25年,始终公正司法,所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精湛业务守护公平正义。他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展现了人民法官的高尚品质。李庆军是我们数万法院人中的一个,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然后悄然离开这个世界。这位好法官走了,但是他的事迹和精神,永远影响和指导着我们。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干警,我们要脚踏实地,服务社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问心无愧。
隆化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干警裴冰:“11年的时光,19本的日记,就像李庆军生命的回放,记录着这位法官与病魔抗争、爱岗敬业的点点滴滴。我看了他的事迹,被他信仰的力量感动流泪!真正的信仰,是在身心俱疲时,一次又一次满血复活的精神力量。无法想象一位连水都不能多喝一口的病人,是怎样忍受着病痛在透析回来还要加班工作,任凭生命严重透支,也要在手术前拨打13个电话把工作安排妥当。真正的信仰,是在寂寞的坚守中,满怀对生命热情和诗意的向往。李庆军的日记里有是非曲直,有司法良心,有挚爱亲情。我相信,当李庆军燃烧自己去实现毕生追求的职业理想的时候,他奋斗过的岗位,不会失去温度。真正的信仰,是在忙碌清贫中,笑得淡然纯粹。无论现实多么残酷,都要在残酷的现实中守望心灵的净土,这是李庆军的无声承诺,也应当是人民法官共同的信仰。
滦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丁剑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故法官李庆军,公正无私、默默奉献,特别是面对严重的尿毒症这种疾病,依然恪尽职守,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和矛盾,他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了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通过学习李庆军的先进事迹,我深受教育和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学习李庆军同志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奉献。
宽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科员吴静:李庆军是人民的好法官,忠诚担当,心系法魂,铁面无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与病魔抗争的日子里,他坚持独自面对痛苦,生怕领导同事知道后,给大家添麻烦,被大家照顾,进而不再让他办案子。作为一个病人,19本日记记录的家事和“病历”只是小部分,而一行一行地文字竟是满满地记录着工作的点点滴滴,“批出二十多件案件”、“加班一天”“把桌上堆积的案件批完,加班到7:30”。他对这个职业的热爱远远超过了对生命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