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产法论坛-跨境破产审判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召开

2019-09-10 09:44: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武诗敏
 

  9月7日,“中国破产法论坛-跨境破产审判与营商环境优化专题研讨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同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完善跨境破产制度的要求,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建设。

  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19年度主席、第五工作组(破产法)会议主席、泰国司法部常务次长WisitWisitsora-At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

  徐清宇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破产案件中的涉外案件明显增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刚刚正式挂牌,这意味着苏州将迎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如何妥善审理涉外破产案件,平衡好跨境破产国际合作与本国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需要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研究界共同探索。

  WisitWisitsora-At教授在主旨演讲中对联合国贸法会的组织机构以及第五工作组的立法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并重点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境破产示范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承认和执行与破产有关的判决示范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企业集团破产示范法(草案)》做了详细解读。

  来自各地高校科研机构、法院系统、管理人系统以及投资机构的170余位嘉宾,围绕“跨境破产的理论基础与司法实践”“跨境破产的域外经验与制度改进”等议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深入研讨。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