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缅甸已婚女子骗婚 谋取高价彩礼媒婆获刑
2019-08-28 15:50:58
 

    中国法院网讯 (王小霞)   为骗取高价彩礼,以媒婆为名,唆使缅甸籍女子与一名男子假意结婚,骗取彩礼款106000元。近日,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宋某退赔被害人孙某的经济损失106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通过他人介绍,在微信上结识了网友李小会(另案处理)。李小会让宋某给两个缅甸籍女子介绍对象,并分给她介绍费。后来,宋某得知,该缅甸籍女子小凡(另案处理)已婚,在缅甸赌场上班时,认识中国籍李小会,李小会告诉小凡和朋友小新,到中国她有赚钱快的方法,就是到中国后给她俩分别介绍对象,在对象家住一个月左右,想办法逃出来,之后会给其二人每人30000元,二人同意并随李小会来到中国。李小会与宋某约好,2018年10月,宋某安排其弟将李小会、小凡和小新三人从云南昆明带到家中。后,宋某对外谎称李小会是其弟媳,小凡是李小会的妹妹,张罗给小凡介绍对象。11月,宋某将小凡介绍给孙某为相亲对象,双方见面后,宋某想方设法取得孙某一家人的信任,后孙家同意了这门亲事。宋某以索要结婚彩礼为名,先后骗取孙某人民币合计106000元,收到该款后,宋某失去联系。孙某多次与宋某联系,联系不上,要求与小凡登记结婚,一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孙某知道被骗后,立即报案。

  后,宋某在贵州省被抓获,到案后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10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的事实存在,罪名成立。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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