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打架引警情 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获刑七个月
2019-08-23 14:21:55
 

    中国法院网讯 (王凯丽)   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吴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6日14时许,新干县公安局101指挥中心接到警情,被告人吴某因低保问题,与同村村民聂某等人发生打架。新干县公安局界埠派出所民警程某、辅警孙某随即赶到现场,口头传唤吴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而吴某拒不配合,并与公安民警发生拉扯。在民警强制传唤吴某上警车时,吴某将辅警孙某摔倒在地,用身体压住,并用手掐脖子。吴某的行为,造成孙某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摔坏,脖子被抓出血痕。经司法鉴定,孙某损伤未构成轻微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干扰和破坏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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