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法官自找“麻烦”倾心执行办实事
2019-08-21 14:35:3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马骏 范海涛
 

  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案件。

  2014年,李某和张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人都受了伤。后因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李某向南召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张某亦向南召法院提起了反诉。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张某二人就此次交通事故损失赔付责任抵销后,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48000元,于2018年8月5日前履行完毕,款清后再无纠纷。但张某给付李某35000元后,剩余13000元未主动履行,李某遂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李军接到该案件后,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张某履行了剩余的13000元。张某将钱交到南召法院后,李军忧心忡忡,随后又主动给自己找了一个“麻烦”。这是为什么呢?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李军说:“申请执行人李某精神上有点问题,他没有妻子,他的委托代理人是同村的史某。我既担心直接把钱给史某,怕李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拿不到钱,又担心把钱给史某本人,他再给弄丢,所以我让李某的姐姐、姐夫、史某、李某一同到场,做个见证,保证好当事人李某的权益。”本来可以直接把钱给委托代理人,轻松了事,但我们基层的执行法官却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而是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切身考虑,真可谓为民办好事、办小事、办实事的法官。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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