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影响邻居建房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顺利化解了邻里之间矛盾。同时,还向在场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获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邢某甲和邢某乙是同村本家,相邻居住。两家友好互助、和睦相处,但自从邢某甲把四块预制板搭建在邢某乙所建的墙体上之后,两家关系发生“裂变”,矛盾日益激化。
原来,邢某甲把四块预制板搭建在邢某乙所建的墙体上,邢某乙建房受到影响,两家多次协商无果,邢某甲拒不拆除,邢某乙万般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责令邢某甲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法院依法判决限邢某甲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拆除其搭建在邢某乙所建墙体上的四块预制板。判决生效后,邢某甲始终不予履行,邢某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丁一灏按程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邢某甲限期拆除。可履行期限已过,邢某甲没有搬离,四块预制板还是原样。丁一灏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双方不仅是同村本家,还是左右邻居,况且事也不大,若强制执行,虽然能使案件得以执结,但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为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丁一灏便多次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双方终于被执行人员“跑断腿、磨破嘴”的“韧劲”所感动,态度明显转变,表示愿意和解。
丁一灏随即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执行局,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经过唇枪舌战,把心中的怨气和委屈全都发泄了出来,情绪也渐渐缓和下来。丁一灏便心平气和地释法明理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邢某甲同意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使和解协议真正得到履行,执行人员于8月13日来到现场监督,直到邢某甲把四块预制板全部拆除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看到自家盖房不再有障碍且出路畅通,申请执行人握住丁一灏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丁法官,谢谢你们为我解决了盖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