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心存侥幸不履行 释法析理促执结
2019-08-20 09:16:2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靖静
“我本以为自己是外地人,法院查人找物都不便,这样我就可以侥幸逃避执行,是我想错了!”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张某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并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某运输公司与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某运输公司垫付的赔偿款13万余元。后张某拒不履行,某运输公司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自认为自己是外地人,法院到外地执行时,不论是采取拘留措施、还是查人找物都非易事;且执行法官工作忙,应该无暇顾及自己的案件。故被执行人张某带有这种侥幸心理,一直拒不履行。
“我们两地仅仅相距80余公里,现时代科技发达、法网严密,你怎能逃脱?更何况即使追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要找到你!”执行法官在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心态后,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主动出击,逐步攻破其心理防线:“如果你仍拒不履行,下一步,法院将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限制高消费。你还年轻,未来的道路还很远,千万不要自断前程!”
经过执行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被执行人张某当即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于次日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某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专程为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谢意。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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