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遵守交规 痛失亲人又获刑六个月
2019-08-15 16:19:00
 

    中国法院网讯 (吴亚男 王艳婷)   安全驾驶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但总有人因各种理由而无视规则,一女子就因贪图便利而违反交规,付出了惨痛代价。近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24日16时52分许,林某琴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时将两个孙子杨某龙、杨某飞放在驾驶位,却意外与范某停放在道路上的重型半挂货车左后部相撞,造成杨某飞当场死亡,林某琴、杨某龙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林某琴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范某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杨某龙、杨某飞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因林某琴系杨某飞的奶奶,杨某飞家属对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琴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琴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林某琴及家属赔付了被害人近亲属损失,量刑时予以考虑。结合被告人林某琴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可以适用缓刑。据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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