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两山”理论发源地优势 增强环资审判责任使命感
浙江法院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2019-08-14 08:43: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夏祖银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谋划部署下阶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标任务。浙江省人大环资委、省人民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加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构建专业的审判组织运行体系、严格的生态司法制度体系、严密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广泛的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为服务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6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3821件、判处罪犯6483人,行政案件5392件,民事案件3690件。其中,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8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浙江“两山”理论重要发源地的政治优势,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完善相对集中管辖、协调联动、多元纠纷化解的制度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的需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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