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起涉黑案何以实现“无人上诉”?
2019-08-13 18:53:0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汪军
 

    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7个月侦破案件;检察机关两次退侦,用7个月严密审查后提起诉讼;审判机关在没有类似案件审理经验的基础上,审理成功并作出判决。

  2018年8月,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人民法院对冷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案件宣判后,没有一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这在贵州引发强烈反响。受访人士认为,案件办理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寻衅滋事牵出黑社会,警方历时7个月侦破

  时间回到2016年冬,凤冈县何坝镇发生一起表面看并不惊人的寻衅滋事案。12月5日,何坝派出所接到一家车辆保养场报案称,有十多名男子持械打砸车辆。就在警方联系被打砸车辆使用人出面配合调查时,对方却迟迟不肯露面。警方多次联系,对方始终推辞,这就让一起寻衅滋事案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参与打砸的人比较多,关键是被打砸车辆使用人总是找借口,不愿意出来见面,这就引起了我们的怀疑。”时任何坝派出所副所长杨昌洪介绍。

  经过深入摸排,警方发现被打砸车辆使用人有犯罪前科。其车辆被多人持械打砸且不肯露面,其中必有蹊跷。通过更进一步细致的工作,警方敏锐发现了涉黑涉恶线索,于是及时向上级报告。

  遵义市公安局牵头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32人全力侦办这起案件。万忠健作为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到凤冈县公安局挂职的副局长,当时在专案组负责审讯攻坚。他介绍,通过7个月的攻坚克难,查清了以冷林为首的12人涉黑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并形成了证据链条。

  “几名主要的犯罪嫌疑人,最初一直不开口,案件很难往下深入,尽管专案组成员废寝忘食,但难度大、进展慢。”万忠健介绍。2017年7月27日,终于将这起涉黑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专案组充分借助大数据,从一起普通案件着手进行“数据导侦”,成功端掉了盘踞在县城的涉黑组织。这是“打早打小”“小案串大案”的典型案例。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顺藤摸瓜打击恶势力犯罪和个别单案犯罪,共抓获90人。

  为依法办案,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专案组采用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措施。万忠健说,异地用警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人情关系从中作祟,异地关押可以防止串供。侦查阶段的精细化,是办成“铁案”的关键。

  两次退回侦查,合力办成“精品铁案”

  为了让案件诉得走、判得了,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组建了由3名员额制检察官、4名检察辅助人员构成的办案团队,并花7个月时间进行审查。

  “要让被告人最终认罪认罚,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证据的审查至关重要。”办案团队员额制检察官何天成说,在他30多年的检察官生涯里,这起案件卷宗最多,有129册。

  开赌场放高利贷,逼受害人喝农药自杀,让人脱光衣服在碎石上做俯卧撑,将他人非法拘禁30个小时……这些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从侦查到审查,一件一件累积构成。

  冷林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名声”很大。如受害人王民(化名)所说,“他就是个亡命徒,无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必须细致入微、精益求精。

  这起涉黑案危害很大,正如记者采访时听闻,“三岁娃儿都知道凤冈有个冷林”。办案团队员额制检察官潘志贵介绍,公检法要合力将案件办成“铁案”,首先必须过证据这一关。案件移送之后,检察机关审查发现犯罪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确凿,于是前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又补充了9卷证据。

  这样一来,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所有特征,已经全部清晰梳理出来。

  “光是审查报告,就写了10多万字。”潘志贵说。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2月,检察机关将这起涉黑案起诉至凤冈县人民法院。为了在法庭上完成质量高、效果好的答辩,办案团队加班加点制作300多页答辩提纲。

  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实现惩治教育效果

  2018年8月14日,凤冈县人民法院对冷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分别判处12名被告人十六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出门放心,在家安心。”当地群众听说冷林团伙被绳之以法,纷纷竖起大拇指向办案机关点赞。个体户张文(化名)说,通过扫黑除恶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大家过得清静了,早出晚归放心大胆干事。

  由3名员额制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4名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在没有类似案件审理经验支撑的情况下,深感责任重大,顶着巨大压力,成功办理了这起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案件。

  案件审理完毕,闭庭的法槌敲响那一刻,审判团队中怀孕的女法官李艳,险些倒在审判台上。

  “尽管付出很多努力、遇到很多困难,但结果是多方满意的,被告人全部认罪,没有一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审判长张乾武说。据了解,这起案件是贵州省为数不多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

  贵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法学博士李婷分析认为,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这是公检法三机关规范执法、严格司法,在办案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所实现的裁判效果。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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