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基层组织大力协助 案件执行顺利推进
2019-08-12 14:52:2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斌
 

  “感谢法官、乡镇领导、村书记帮忙化解纠纷,我儿子欠的钱我来担保偿还,请法院解除对我儿子限制高消费措施。”日前,通过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被执行人曹某之父自愿为儿子所欠的债务进行担保,并承诺年内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此予以认可。

  2010年,被执行人曹某因生意需要,向申请执行人高某借款115000元,借款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曹某未偿还,高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了高某的诉讼请求。2011年2月,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曹某向法院承诺每月偿还2000元,申请执行人高某同意曹某的还款协议。

  2018年6月,因被执行人曹某未及时还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曹某要求其继续履行偿还义务,但曹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躲避法院执行,法院遂将被执行人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

  2019年8月,执行法官请求当地镇政府协助执行,镇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派员与法院执行法官共同到被执行人曹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共同做工作。

  因曹某长期在外,村委会书记通知曹某父亲到村委会办公室了解情况。经过沟通,被执行人曹某之父自愿为儿子所欠的债务进行担保,并承诺年内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此予以认可。


 

 
责任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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