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执行和解不惜力 民间借贷终履行
2019-08-11 11:07:28
     中国法院网讯  “法官,我把钱拿来了,怎么解决我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阶段,雨山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多措并举,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严厉打击,全力以赴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2017年6月5日,被告陈某以家中急用为由向李某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借款期限到后,陈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同年向雨山法院提起诉讼。雨山法院立案后,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双方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应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借款利息。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陈某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雨山法院依法第一时间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确定的义务,但陈某仍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于是,法院依法将陈某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其高消费。

  通过对查询到的银行存款账号进行认真核实,执行法官依法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陈某对法院调查核实自己的财产状况及对自己采取的强大法律威慑措施,感到十分震惊,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于近日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满心愉悦的领到了执行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史梓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