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执行信息化的“三把利剑”
2019-08-07 10:40: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陈鸣 赵露晴
  “法官,什么时候能够对被告的房产进行保全查封啊?晚一点可能财产就被转移走了”。

  “我们每周会安排人员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两次,统一办理查封手续。”

  这一对话是执行工作中最司空见惯的内容。

  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关系债权人利益的财产保全、财产控制方面,人力物力的短缺往往难以满足当事人急切的需求。与此同时,在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方面,几乎仅停留在限制被执行人坐飞机、坐高铁等方面,法院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方面困难重重,而对一些公职失信被执行人,不仅执行法院不掌握其职业信息,其所在单位也未发现其失信情况,案件推进出现无计可施陷入僵局的困境。

  面对这些问题,厦门中院围绕信息化建设“管用、好用、会用、喜用”八字方针,着力强化与执行联动和失信联合惩戒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开发建设了厦门市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失信公职人员综治惩戒系统三大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形成了厦门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三把利剑”,助力提升执行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破解执行难题开辟一条信息化的新路径。

  一键锁定查冻扣全类型全在线执行

  点击厦门法院执行查控系统,进入案件查询,发起控制申请,通过系统自动引入案件信息,自动生成并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端受理后反馈查控结果最快仅需4分钟。6月19日,厦门中院执行局、信息技术处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仪式,正式宣布全市法院不动产网络司法控制模块上线运行。不动产网络司法控制模块系在厦门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原有网络查询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线上查封、线上续封、线上解封、线上过户等功能,实现不动产执行的全流程在线办理。

  事实上,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为厦门市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中的一个模块,该模块的正式上线标志着厦门市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已成功实现了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形式进行查、冻、扣一体化全类型全在线网络操作。

  厦门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周锋介绍,厦门市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有四个特点:一是对接在厦所有商业银行,全面实现在线扣划;二是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现股权的网络冻结解冻;三是对接公安机关公民信息情报系统,可查询被执行人入住酒店、足浴桑拿、乘坐飞机等高消费信息;四是实现受托案件网络查控功能,解决异地委托厦门法院执行只能现场办理的问题。

  “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实现,对于一些民营中小型企业,财产及时控制和变现,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就会更小,承办人通过综合利用厦门市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对一些可快速执结完毕的案件快速处置提高了执行案件办理、财产处置效率,可以最大程度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厦门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福全表示。

  深度联合失信信息嵌入行政审批系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系到执行工作外部环境的营造。厦门市多年来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并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为突破口,强化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2017年3月,厦门中院与厦门市发改委联合开发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系统在“信用厦门”政务网正式上线,该系统采集并实时更新全省失信被执行人数十万条数据,供各联合惩戒单位应用。

  2018年6月,被执行人陈某君主动来到思明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承诺每月定期定额向申请人还款。此时距其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入失信名单已过去了一年多。之前,陈某君不仅拒不接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且长期不在厦门生活。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此时为何又愿意来自动履行呢?

  陈某君说,其向民政部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被审查发现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予审准。陈某君这才意识到“列黑”的威力,主动登门还款。

  事实上,推动各家执行联动单位在本地系统嵌入失信数据并不容易。厦门法院三年来与厦门市委政法委、厦门市发改委联合开展综治考评,将失信联合惩戒的信息化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综治、绩效考评体系,连续两年年底对20余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极大促动了相关执行联动单位改造自身系统,嵌入失信数据。

  如今,厦门市已有53家单位启用该平台进行联合惩戒,28家单位改造自身行政审批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本单位业务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数据的自动查询、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反馈。只要被执行人来到联动单位办理业务,联动单位的系统就会自动提示其为失信被执行人而不予办理。截至2019年6月,该系统共发起核查3586489人次,查中并惩戒1670人,大大扩展了法院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精准发力专项惩戒系统剑指“公职老赖”

  “你好,我是被执行人罗某军,我愿意与陈某娥达成和解,主动向其还款。”

  2019年1月17日,失信被执行人罗某军主动来到厦门中院执行局,正式向承办法官申请,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陈某娥达成执行和解,还款50万元,同时请求法院解除对其所采取的所有执行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位被执行人为厦门市某单位公职人员,这次他是迫于本单位的压力才主动履行的。案件承办人沈伟介绍:“罗某军与陈某娥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军迟迟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向罗某军释法析理,并一再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然而罗某军置若罔闻,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8年,厦门市委政法委联合厦门中院,共同开发厦门市公职人员失信综治惩戒系统,该系统不仅对恶意失信的公职人员、村干部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综治考评等方面向相关单位予以通报,同时也对各单位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作出要求,即要求各单位应依法协助法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是否构成恶意失信的情况,并按法院要求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总收入情况,依法协助冻结、扣划失信被执行人的收入,同时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因推进工作不力被通报2次的单位,计入年终绩效、综治扣分分值,以落实综治问责措施。

  该系统上线以后,执行部门向罗某军单位发送信息,告知其职工罗某军身为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要求该单位依法核实罗某军经济情况,帮助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该单位很快通过系统向厦门中院回复,表示将全力配合,积极做罗某军工作,对其进行书面通报并约谈整改,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单位、法院打击“公职老赖”的决心和举措下,罗某军感受到了精神和现实上的双重压力,这才有了主动到法院执行局还款并作诚恳检讨的一幕。

  提高执行实效,发挥执行威慑,开展政府公职人员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势在必行。罗某军单位负责人曾向厦门中院坦言:“如果不是借助公职人员失信综治惩戒系统,我们甚至没有掌握单位有‘公职老赖’,只有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我们才方便与法院进行信息交换沟通,这对于提升厦门市公职人员诚信形象有重要促进作用。”据悉,失信公职人员综治惩戒系统上线以来,半年多的时间里有89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近1000万元。

  厦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表示:执行信息化工作应当着眼于解决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厦门中院的执行信息化工作始终围绕效率和成本两个关键要素,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也推动了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最终达到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的目标。”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