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法院快速结案 联动调解促执行
2019-07-19 10:03:46 | 来源: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夏日闪电”专项行动要求,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于近日部署了一次大规模的执行行动。通过多方联动配合调解,创新工作方式,执结了4起案件,巩固了执行攻坚成果,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效。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窗户时,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已经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行动起来,此时他们已经踏上了寻找被执行人之路。

  自2016年起,李某、杜某、孙某三人拖欠扶余市得胜镇金科肥料经销处化肥款,久不给付,扶余市得胜镇金科肥料经销处将三人分别诉至扶余市人民法院。经判决,李某、杜某、孙某三人偿还化肥欠款人民币17625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三人迟迟未给付欠款。后扶余市得胜镇金科肥料经销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且多次传唤未果。‍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家中,分别对三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强制拘传至地方派出所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对其细心解读法律,晓以利害,建议三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全部执行案款。但三被执行人怀有抵触情绪,不能够听取劝解。为避免矛盾激化,办案法官转变执行工作方式,与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居住所在地村委会人员取得联系,并得到积极配合。

  办案法官联合村干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村干部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用接地气的语言帮其分析拒绝偿还欠款的严重后果及影响,加之慑于法律的威严,李某等三人终于放弃抵触情绪,解释了未偿还案件欠款的实际经济困难并提出了和解意见。另一方面,办案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尝试对李某等三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做执行和解工作,并把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面临的实际经济困难及提出的和解意见告知申请执行人。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了执行案款中应追缴的利息金额4191元,被执行人李某等三人给付执行案款17775元(含执行费150元)。李某、杜某、孙某三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结完毕。

  “执行法官,我们错了,我们这就凑钱还款。”通过此次案件,李某等三人不仅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同时以身说法,规劝了与自己一同被采取强制执行另一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周某。

  周某与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欠款共计8295元及利息。通过当地村委会和李某等三人劝说,周某也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立即向执行法官表达还款意愿,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曲某制定了还款计划。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结。至此,行动当天,在法院与当地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共计4起案件顺利结案。

  在“夏日闪电”行动中,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夏日闪电”专项行动中,转变传统执行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被执行人的特点,联合基层力量“联动执法”,推动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转变。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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