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一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非法拘禁 3人获刑
2019-07-15 14:43:51
中国法院网讯 (吴干东 吴英) 日前,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吴某为获得安九高铁项目部的砂石料供应权,以孔垄镇某投资公司为据点,经常纠集黄某、毛某波等人,并勾结王某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已判刑),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插手高铁工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组织团伙成员拦车堵路,阻止高铁施工,其行为构成了强迫交易罪;为报复他人,采取殴打、侮辱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了构成非法拘禁罪。
另查明,吴某从事高利放贷,为索取非法债务,吴某和黄某采取殴打、威胁暴力的手段,实施违法活动2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吴某为纠集者,黄某、毛某波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孔垄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吴某为获得安九高铁项目部的砂石料供应权,以孔垄镇某投资公司为据点,经常纠集黄某、毛某波等人,并勾结王某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均已判刑),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插手高铁工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组织团伙成员拦车堵路,阻止高铁施工,其行为构成了强迫交易罪;为报复他人,采取殴打、侮辱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了构成非法拘禁罪。
另查明,吴某从事高利放贷,为索取非法债务,吴某和黄某采取殴打、威胁暴力的手段,实施违法活动2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吴某为纠集者,黄某、毛某波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孔垄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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