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干警以情触孝心 案件顺利得执行
2019-07-12 17:06: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熊博文
  80多岁的申请人体弱多病且没有生活来源,几个孩子却不愿意尽赡养义务,老人无奈将孩子起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7月9日,经驿城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耐心规劝和释法明理,三位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该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是什么情况让一位80多岁的老人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原来,原告张某是一位83岁的母亲,有3个女儿和2个儿子。如今张某高龄又体弱多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任何生活来源,但几个孩子却就如何赡养老人一直闹纠纷,不愿尽赡养义务。

  张某含辛茹苦把几个孩子抚养长大并各自成家,只求在杖朝之年自己的儿女能善待老人,没想到却落到如此光景。张某无奈之下,就赡养费一事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诉讼。后经法院判决,五被告每人每月按300元的标准来支付老人的赡养费,并且分摊医疗费。令人气愤的是,虽然众多亲属做思想工作,但是大儿子和两个女儿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和支付医疗费,老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驿城法院的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措施,向被执行人老人的大儿子和两个女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三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然而,老人的大儿子和两个女儿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称老人不应该在市里边的医院看病,在乡医院的花费会少一点。执行干警进一步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之以法,希望几位子女能够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规劝后,被执行人大儿子和两个小女儿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赡养费和医疗费打到了母亲的银行卡上,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子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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