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见证辽宁辽阳县法院发放执行款
2019-07-12 16:40:1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婷婷
  近日,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向李某等12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执行回的工资款14.3万元。1名市人大代表、1名县人大代表、3名县政协委员共同见证了案款发放仪式。

  2017年10月,李某等12人被刘某和肖某雇佣到江苏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建辽阳县寒岭镇唐家村光伏小镇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7月完工,但劳务公司及刘某、肖某尚欠李某等12人工资款14.3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等12人申请了劳动仲裁。2018年8月,辽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刘某、肖某支付李某等12人工资款14.3万元,劳务公司在该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劳务公司和刘某、肖某之间存在财务纠纷,对于14.3万元的工资款互相推诿,双方均拒绝支付。2019年5月,李某等12人来到辽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劳务公司和被执行人刘某、肖某账户下仅有少量存款,不足以支付执行标的额。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劳务公司、刘某、肖某,反复做三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之以法,并告知三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如此一来,企业和个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下,后劳务公司将拖欠的工资款打入了法院的执行帐户。

  “共产党是真的好啊!”“法院给我们做主,还这么快帮我们拿回了钱,心里踏实!”几个申请人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辽阳市人大代表黄杰表示:“辽阳县法院的努力我们一直看在眼里,该院不仅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案件,还开辟了立、审、执‘绿色通道’,穷尽一切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群众利益坚定的捍卫者。”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辽阳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时不断推进“见证执行”常态化,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及规范化程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执行工作的现状,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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