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深圳法院七大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2019-07-11 11:23:00 | 作者:肖波 黄超荣 周翔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深圳法院实施的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证券纠纷审理模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多项工作经验,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向全国推广。
近年来,深圳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制定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意见,出台多项针对性措施,发布典型案例,认真组织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致力于保持深圳营商环境处于全国领先。
据悉,深圳法院先后出台依法惩治犯罪、加强产权保护、倡导诚实守信、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依法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等七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月至5月,深圳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87件770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597件894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成立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金融法庭已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379件和金融纠纷42026件,办结执行案件15984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达361亿余元。成立的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301件,清偿债权18.58亿元,破产出清“僵尸企业”230家。深圳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382件,其中,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专门制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办法》,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
近年来,深圳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制定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意见,出台多项针对性措施,发布典型案例,认真组织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致力于保持深圳营商环境处于全国领先。
据悉,深圳法院先后出台依法惩治犯罪、加强产权保护、倡导诚实守信、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依法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等七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月至5月,深圳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87件770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597件894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成立的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金融法庭已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379件和金融纠纷42026件,办结执行案件15984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达361亿余元。成立的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301件,清偿债权18.58亿元,破产出清“僵尸企业”230家。深圳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382件,其中,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专门制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办法》,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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