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华龙:多路径立体化保障诉权提质增效
2019-07-05 15:22:07
中国法院网讯 (李慧 马迅)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在征得群体诉讼代理律师的许可下,指派特邀律师调解员,通过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启动批量案件诉调对接新模式,落实制度层面解决“案多人少”的瓶颈制约。
据悉,纳入在线调解平台案件,主要涉及两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群体案件的示范引领是落实诉调对接模式的主要案件类型。其中,原告高某某等四十余户购房户,以开发商未履行商品房配套设施的按时交付,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万元不等的诉求主张。而王某某等三十个原告,则要求售房人协助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
上述两类案件,主要折射出目前房地产行业法律司法解释政策的衔接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同时,群体诉讼的化解,也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此,华龙区法院立足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路径,兼顾保障诉权及精准服务双职能,利用信息化沟通平台,借力专业群体的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七十余户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有效解纷路径。诉讼服务中心落实沟通引导职能,上述案件均为网上提交案件,审查人员在内网获取数据摆渡后,立即联络代理人了解情况,并就具体外网路径进行释明,原告代理律师回复被代理人后,明确选择“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路径解纷。同时,选择专业调解员,实现解纷功效。根据该院目前特邀调解员组成情况,选取律师调解员开展此项工作。此外,制订具体解决方案,群体诉讼受制于起诉数额、诉讼能力、纠纷积怨程度等多方面影响,因此,化解需要制订相应方案,才能落实源头理性主张的平台。所以,在实施中,针对同一批次纠纷案件,法院分具体情形,制订详尽方案,确保群体化解的有条不紊,点面带动。
目前,解决涉案纠纷正在稳步推进中。
据悉,纳入在线调解平台案件,主要涉及两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群体案件的示范引领是落实诉调对接模式的主要案件类型。其中,原告高某某等四十余户购房户,以开发商未履行商品房配套设施的按时交付,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万元不等的诉求主张。而王某某等三十个原告,则要求售房人协助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
上述两类案件,主要折射出目前房地产行业法律司法解释政策的衔接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同时,群体诉讼的化解,也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此,华龙区法院立足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路径,兼顾保障诉权及精准服务双职能,利用信息化沟通平台,借力专业群体的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七十余户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有效解纷路径。诉讼服务中心落实沟通引导职能,上述案件均为网上提交案件,审查人员在内网获取数据摆渡后,立即联络代理人了解情况,并就具体外网路径进行释明,原告代理律师回复被代理人后,明确选择“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路径解纷。同时,选择专业调解员,实现解纷功效。根据该院目前特邀调解员组成情况,选取律师调解员开展此项工作。此外,制订具体解决方案,群体诉讼受制于起诉数额、诉讼能力、纠纷积怨程度等多方面影响,因此,化解需要制订相应方案,才能落实源头理性主张的平台。所以,在实施中,针对同一批次纠纷案件,法院分具体情形,制订详尽方案,确保群体化解的有条不紊,点面带动。
目前,解决涉案纠纷正在稳步推进中。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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