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馆里“带笼子” 二人设套控制输赢获刑
2019-07-01 16:46:26
     中国法院网讯 (巢烨 杨宗辉)  在麻将馆里,他们使用“暗号”打合手牌、“带笼子”,所向披靡,两个月里骗得他人财物共计23000余元。日前,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各处罚金8000元(已缴纳);没收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3000元、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7年6至7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许某与徐某、曹某、李某(均已判决)以及一绰号为“勇堂客”(在逃)的女子商议后,决定在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仇某开设的麻将馆内(以下简称“仇某麻将馆”)使用“暗号”“手势”等方式打合手牌诈骗他人谋利。后被告人张某、许某先后在仇某麻将馆内与上述人员打合手牌骗得他人财物共计23000余元,被告人张某个人分得3000元,被告人许某个人分得3000元。

  2018年3月12日、16日,被告人许某、张某先后主动到汨罗市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投案。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向法院退赃3000元;被告人许某向法院退赃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置圈套控制赌博输赢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许某作用相当,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依据相关法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告诉记者,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