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地合作推进异地门诊直接结算
2019-06-23 14:34:38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解丽
22日,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天津举行。据悉,京津冀三地将从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中,选择有意愿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
据介绍,合作协议主要围绕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和医疗保障协同监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有利于解决三省市群众看病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医疗保障同城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让三地群众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按照协议,京津冀三地将从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中,选择有意愿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同时,异地门诊就医报销政策按照参保地标准执行,报销范围(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就医地规定执行。
同时,探索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平台,改造提升京津冀医保信息系统,推进三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探索优化备案、异地就医等流程,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方便群众异地备案、就医取药以及支付结算。
据介绍,合作协议主要围绕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和医疗保障协同监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有利于解决三省市群众看病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将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医疗保障同城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让三地群众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按照协议,京津冀三地将从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中,选择有意愿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同时,异地门诊就医报销政策按照参保地标准执行,报销范围(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就医地规定执行。
同时,探索依托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平台,改造提升京津冀医保信息系统,推进三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探索优化备案、异地就医等流程,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方便群众异地备案、就医取药以及支付结算。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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