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司法智慧 推进互相融合 服务保障大局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综述
2019-06-07 08:42: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在相互融合、协同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始终保持政治站位高度,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志先后多次深入京津冀三地法院调研,对三地法院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制定发布《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实施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和一届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同时,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京津冀法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司法协作机制建立等的指导,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法院的建设。
在最高人民法院带领下,京津冀三地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燕山葱茏,渤海浪卷,太行之巅极尽壮阔;首都疏解,津门激活,雄安新区万众瞩目。人民法院站在历史的蓝图上,履职尽责,为京津冀这片新天地保驾护航。
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做一道“一加二大于三”的算术题
若要实现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不能各自为战。不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就无法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引的方向。
五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一直努力形成合力,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前进。在三地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京津冀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协同发展总要求,深入调研,积极探索。
2015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实现了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
2017年底,河北法院组织召开京津冀晋吉“五地”执行联动协作年会,推动执行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联合布控、及时移送”的拘留协作平台。
京津冀三地法院开展跨域执行、跨域立案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了重要示范。
京津冀跨域立案已适用于北京全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
河北已有59家法院实现跨域立案,并充分利用“三方远程庭审”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远程提讯系统建设,实现跨域远程提讯,有效减少了押解风险。
天津海事法院加大了秦皇岛、曹妃甸和黄骅3个巡回审判庭的工作力度,在北京平谷、石家庄内陆无水港、昌黎县新开口渔港等9个港口设立巡回审判点。2018年以来,3个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050件,审结802件。
工作顺利开展,人才是关键。为了促进审判能力提升、培养更多优秀法律人才,京津冀三地法院大力推动法官之间的学习交流,为司法智慧的涌流注入活水。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五年来,京津冀地区司法便利日益凸显,在“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这道高瞻远瞩的算术题后,人民法院写下了正确的答案。
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牛鼻子”,全力保障雄安新区建设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2017年4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横空出世,世界的目光聚集在这里。
为更好疏解非首都功能,北京市提出“疏解整治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北京法院快速响应,北京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相关司法政策和处理标准,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天津法院按照“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跨区域案件。严惩阻挠破坏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雄安新区规划既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服务保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派驻新区案件指导小组,出台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先后25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研究部署新区保障工作。
建设一座新城,司法势必作为排头兵,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雄安新区带来的是发展机遇,同时在社会稳定、政务营商、对外开放等各方面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
2019年1月,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河北高院迅速从省高院抽调精干力量挂职雄安中院,并在资金配备、信息化建设上强力支持。不仅联通省高院“五大网系、八大平台、六大系统”,雄安中院还率先以“5G+AI”赋能智慧法院建设。
雄安新区肩负着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的历史重任,人们同样期待,司法工作新面貌在这里熠熠生辉。
在历史新起点,让司法智慧涌流,给未来一份完美答卷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需要下更大气力推进工作。”今年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如是强调。
今年以来,《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获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筑造了更广阔的平台。
2019年6月5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固安召开“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论坛气氛热烈,与会代表就如何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畅所欲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表示,北京法院将深入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三地法院会商机制,进一步推进三地法院深度协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提出,河北法院将紧扣雄安新区战略定位,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保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平台,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保障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则承诺,天津法院将积极做好服务和保障协同发展工作,依法审理好涉跨域管辖的各类案件,强化海事海商审判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作用,争取支持、探索建立京津冀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共同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论坛当天,京津冀三家法院院长郑重在《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上签下姓名,为构建全方位协作体系、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的目标共同奋进。
时代发展,未来可期,京津冀三地法院关于协同发展的完美答卷,人们拭目以待。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是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始终保持政治站位高度,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志先后多次深入京津冀三地法院调研,对三地法院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制定发布《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实施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和一届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同时,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京津冀法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司法协作机制建立等的指导,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法院的建设。
在最高人民法院带领下,京津冀三地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燕山葱茏,渤海浪卷,太行之巅极尽壮阔;首都疏解,津门激活,雄安新区万众瞩目。人民法院站在历史的蓝图上,履职尽责,为京津冀这片新天地保驾护航。
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做一道“一加二大于三”的算术题
若要实现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不能各自为战。不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就无法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引的方向。
五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一直努力形成合力,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前进。在三地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京津冀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协同发展总要求,深入调研,积极探索。
2015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实现了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
2017年底,河北法院组织召开京津冀晋吉“五地”执行联动协作年会,推动执行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联合布控、及时移送”的拘留协作平台。
京津冀三地法院开展跨域执行、跨域立案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了重要示范。
京津冀跨域立案已适用于北京全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诉讼服务。
河北已有59家法院实现跨域立案,并充分利用“三方远程庭审”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远程提讯系统建设,实现跨域远程提讯,有效减少了押解风险。
天津海事法院加大了秦皇岛、曹妃甸和黄骅3个巡回审判庭的工作力度,在北京平谷、石家庄内陆无水港、昌黎县新开口渔港等9个港口设立巡回审判点。2018年以来,3个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050件,审结802件。
工作顺利开展,人才是关键。为了促进审判能力提升、培养更多优秀法律人才,京津冀三地法院大力推动法官之间的学习交流,为司法智慧的涌流注入活水。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五年来,京津冀地区司法便利日益凸显,在“一加一大于二、一加二大于三”这道高瞻远瞩的算术题后,人民法院写下了正确的答案。
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牛鼻子”,全力保障雄安新区建设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2017年4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横空出世,世界的目光聚集在这里。
为更好疏解非首都功能,北京市提出“疏解整治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北京法院快速响应,北京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相关司法政策和处理标准,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天津法院按照“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跨区域案件。严惩阻挠破坏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雄安新区规划既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服务保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派驻新区案件指导小组,出台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先后25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研究部署新区保障工作。
建设一座新城,司法势必作为排头兵,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雄安新区带来的是发展机遇,同时在社会稳定、政务营商、对外开放等各方面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
2019年1月,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河北高院迅速从省高院抽调精干力量挂职雄安中院,并在资金配备、信息化建设上强力支持。不仅联通省高院“五大网系、八大平台、六大系统”,雄安中院还率先以“5G+AI”赋能智慧法院建设。
雄安新区肩负着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的历史重任,人们同样期待,司法工作新面貌在这里熠熠生辉。
在历史新起点,让司法智慧涌流,给未来一份完美答卷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需要下更大气力推进工作。”今年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如是强调。
今年以来,《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获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筑造了更广阔的平台。
2019年6月5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固安召开“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论坛气氛热烈,与会代表就如何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畅所欲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表示,北京法院将深入推进京津冀司法协同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件三地法院会商机制,进一步推进三地法院深度协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提出,河北法院将紧扣雄安新区战略定位,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保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平台,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保障新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则承诺,天津法院将积极做好服务和保障协同发展工作,依法审理好涉跨域管辖的各类案件,强化海事海商审判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作用,争取支持、探索建立京津冀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共同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论坛当天,京津冀三家法院院长郑重在《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上签下姓名,为构建全方位协作体系、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建立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的目标共同奋进。
时代发展,未来可期,京津冀三地法院关于协同发展的完美答卷,人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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