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洛法院成功执行到位涉民生案款163万元
2019-06-18 16:47:58 | 来源:甘洛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四川省甘洛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顺利执行一起涉民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执行到位申请执行款163万元。

  2017年9月,原告洛子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汉源平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甘洛法院开庭,该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某、汉源平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洛子某某各项损失费561582.08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源支公司赔偿原告洛子某某1110000元。被告不服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上诉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二审法院撤回起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3月13日,由于被告依然不愿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洛子某某向甘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洛子某某在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中重型颅脑损伤并造成重度智能损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且家庭经济困难,甘洛法院执行工作局高度重视。在案件受理后,执行局干警兵分三路:一组负责安抚好申请执行人情绪,做好释法说理和思想稳定工作;二组到汉源平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源支公司做沟通协调工作;三组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做思想工作。在沟通协调中,被执行人情绪抵触,但执行法官不厌其烦,耐心地给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成功执行到位163万元。

  2019年3月27日,申请执行人洛子某某的家属从执行干警手中领取到163万元执行款,热泪盈眶,他们激动地说:执行干警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太感谢执行局的干警们了。

  近年来,甘洛法院执行工作局鼓足干劲,全力开展执行工作,特别加大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执行工作不断推进,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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