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惠州两地构建执行协作机制
2019-06-16 21:11: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洁赟 卢思莹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协同发展执行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内容涵括两个地市法院跨辖区案件协助申请执行、协助委托送达、协助网络查控等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东莞与惠州两地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相互交叉的有近20%,需相互协作执行需求日益增加。由于各辖区相互协作机制不明确不完善等原因,两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委托执行难、异地直接执行难、协助执行不及时等问题。

  本次双方法院签订的协议直指异地执行中的难点,双方约定细化了委托执行的事项和周期,规定两地法院建立委托送达协作机制,执行委托协助机制,拓展委托执行的范围。同时明确,对两地法院彼此间需要协助清场、查封、拘留、搜查等执行事项,可提前3天发出协助请求,情况紧急也可当日发出,并规定了两地法院建立网络查控协助机制,便捷利用对方的点对点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在当地的财产。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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