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推进联合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019-06-16 21:10: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廖长春
6月11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执行措施迫使在外地做生意的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缴纳执行款。
据了解,2018年被执行人李某因民间借贷尚欠林某3万元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19年1月,泰宁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将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因李某的失信导致无法参与6月底的工程项目投标,真正体验到联合惩戒让自己寸步难行后,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泰宁法院限制高消费494人,联合惩戒平台共同参与惩戒失信被执行人66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6人次,对3人判处拒执罪,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了解,2018年被执行人李某因民间借贷尚欠林某3万元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19年1月,泰宁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将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因李某的失信导致无法参与6月底的工程项目投标,真正体验到联合惩戒让自己寸步难行后,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泰宁法院限制高消费494人,联合惩戒平台共同参与惩戒失信被执行人66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6人次,对3人判处拒执罪,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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