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9-06-15 21:03: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林翠瑶
  6月14日,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法院出警30余人,前往陵水县三才镇朝美村委会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对被执行人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清除。3名镇人大代表、2名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及2名陪执员到现场监督见证执行全过程。

  申请人三亚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闪、李某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陵水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将涉案土地上的芒果树全部清除。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向陵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11日,陵水法院执行干警到现场准备进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以芒果树需摘果为由,向陵水法院申请延期到4月15日前自行移除并当场签下保证书,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自行清理,但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且对抗态度强烈,最终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陵水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劝导工作,但被执行人李某闪的母亲及妻子抵触情绪强烈,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破口大骂,企图阻碍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法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分工明确,使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历经两个小时,该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并返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达了感谢和赞许。

  下一步,陵水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保卫战。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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